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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5-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40 证券简称: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13-047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于2013年1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精密模具研发与制造中心的议案》,该项目所使用的募集资金原计划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专户(账号:84030155260000289)进行管理,因该专户现用于“新扩建年产8万吨轻量化高性能铝挤压材项目”的募集资金的管理(详见2013年4月2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告,编号2013-030),现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另开立专户对公司精密模具研发与制造中心项目所使用的募集资金进行管理。 公司于2013年5月22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锡山支行(以下“乙方”)、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甲方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84030154740002806。该专户仅用于甲方精密模具研发与制造中心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甲方精密模具研发与制造中心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共计4,000万元,截止2013年5月20日,已支付1,133,761.27元(通过甲方设立在乙方的账号为84030155260000289的募集资金专户支付),余额为38,866,238.73 元,账号为84030154740002806的专户余额为38,866,238.73元。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季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5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乙方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2013年12月31日)后失效。 特此公告。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40 证券简称: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13-048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2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13年3月11日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该7亿元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以及由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详见2013年2月23日和2013年3月1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3-015、2013-017、2013-023)。 公司于2013年5月22日运用暂时闲置的超募资金共计10,000万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无锡锡山支行购买了“公司13HH182期” 理财产品7,500万元及“公司13HH184期”理财产品2,500万元,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一)浦发银行“公司13HH182期”理财产品 1、理财产品名称:公司13HH182期。 2、理财产品最长存续期:35天(如本产品被浦发银行宣布提前终止,该提前终止日被视为到期日)。 3、理财产品收益起算日:2013年5月23日。 4、理财产品到期日:2013年6月27日。 5、理财产品类型:保本保证收益型。 6、产品收益率:4.05%/年。 7、本金和收益兑付日:本理财产品到期日后2个工作日内的任一天或在浦发银行行使提前终止权的2个工作日内的任一天。 8、收益支付方式:在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兑付日,浦发银行将产品本金和产品收益划付至公司指定账户。 9、理财产品投资标的: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市场发行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次级债、短期融资券、中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回购、拆借、同业存款、信托计划及专户计划。 10、购买理财产品金额:7,500万元。 11、资金来源:暂时闲置的超募资金(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账号为84030155260000289的专户划出)。 12、赎回及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公司无产品的提前赎回权,浦发银行有权在提前终止日行使提前终止权,终止此产品。 (二)浦发银行“公司13HH184期”理财产品 1、理财产品名称:公司13HH184期。 2、理财产品最长存续期:91天(如本产品被浦发银行宣布提前终止,该提前终止日被视为到期日)。 3、理财产品收益起算日:2013年5月23日。 4、理财产品到期日:2013年8月22日。 5、理财产品类型:保本保证收益型。 6、产品收益率:4.35%/年。 7、本金和收益兑付日:本理财产品到期日后2个工作日内的任一天或在浦发银行行使提前终止权的2个工作日内的任一天。 8、收益支付方式:在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兑付日,浦发银行将产品本金和产品收益划付至公司指定账户。 9、理财产品投资标的: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市场发行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次级债、短期融资券、中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回购、拆借、同业存款、信托计划及专户计划。 10、购买理财产品金额:2,500万元。 11、资金来源:暂时闲置的超募资金(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锡山支行账号为84030154740002806的专户划至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账号为84030155260000289的专户后划出)。 12、赎回及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公司无产品的提前赎回权,浦发银行有权在提前终止日行使提前终止权,终止此产品。 (三)风险提示 1、 政策风险:理财产品仅是针对当前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所设计;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则其将有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投资、兑付等行为的正常进行。 2、 市场风险:交易期内可能存在市场利率上升、但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的情形;受限于投资组合及具体策略的不同,理财产品收益变化趋势与市场整体发展趋势并不具有必然的一致性。 3、 流动性风险:公司不享有提前终止权,则公司在产品到期日(浦发银行依照协议的约定提前终止协议的,提前终止日被视为产品到期日)前无法取用产品本金及产品收益。 4、 再投资风险:浦发银行可能根据协议的约定在交易期内行使提前终止权,导致理财产品实际期限短于协议约定的期限。如果理财产品提前终止,则公司将无法实现期初约定的全部产品收益。 5、 信息传递风险:公司应根据协议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查询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公司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将由公司自行承担。 (四)公司与浦发银行无锡锡山支行无关联关系。 (五)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10,000万元购买该理财产品,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4.50%。 二、风险应对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内部审计部进行了事前审计,并将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和使用超募资金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使用募集资金的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通过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可以提高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如下:
2、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如下:
五、备查文件 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与公司签订的《浦发银行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公司13HH182期)和《浦发银行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公司13HH184期)。 特此公告。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5月2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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