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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91 证券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13-025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3-05-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3年4月18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05,753,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2.85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5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5月3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5月31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3年5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3年5月3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扬州市江都区浦头镇江灵路1号 咨询联系人:马长庆 咨询电话:0514-86424918 传真电话:0514-86421039 特此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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