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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利益难平衡 基金公司上市需谨慎

2013-05-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朱景锋 张哲

  证券时报记者 朱景锋 张哲

  基金公司上市固然好处多多,但不少业内人士也认为,从国外的情况看,基金公司上市并不是主流,基金公司上市可能会产生新的问题,即极有可能加剧本已经突出的基金持有人和基金公司股东利益一致性难题。而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下,一些业内人士认为基金公司上市的时机或许并不成熟。

  上市虽是国际惯例,但并非主流,“美国排名靠前的基金公司都没有上市,而国外的上市基金公司都不是做得最好的,费率不低、业绩一般。”上海证券首席基金分析师代宏坤表示。惠理基金在港上市也仅是偶然,而且是选择存量发行的形式,并没有融资。因此,上市并不是基金公司发展的必由之路。

  更令人担忧的是,基金公司大量上市有可能加剧业已存在的基金治理难题,即上市基金公司迫于股东和股价压力,会更倾向于短期化利益,做出非常不利于基金持有人的决策和行为,从而对基金持有人利益造成损害,上市可能加剧基金持有人和基金公司股东的利益冲突。

  基金公司上市存在不好解决的一大问题是,基金公司上市如何处理基金持有人和股东权益的问题。“简单说,基金公司主营收入目前是管理费收入,股东分红是管理费收入分红;基金持有人其实从一个层面讲也是股东,所以两者之间有个矛盾的平衡。”一证券公司基金研究中心副总认为。

  事实上,基金公司中各利益群体的诉求不一致,是目前基金公司上市中存在的一大难点。作为基金公司的出资方,股东最看重的是基金规模,因为在现行制度下,规模扩张意味着管理费的增加,管理费增加意味公司利润增加、股东得益更多,股东关注的是公司盈利。

  但与此同时,作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关注的是基金业绩、分红。另外,基金公司员工,负责营销的关注发行量,负责投资的关注业绩,这些参与主体之间都有着不同的利益诉求,各方关注目标不一致,使得基金业发展受阻。如何以合理的制度为保证,使各方得益,应该在上市前得到解决。

  此外,也有业内人士认为,基金公司普遍缺乏核心竞争力,仍停留在靠天吃饭的低级阶段,同质化经营严重,基金公司本身的治理结构也问题重重,股东干预经营、股东内斗、高管频繁变更等现象仍十分突出,市场化程度仍较低,持有人利益遭到漠视,而这些问题的解决或缓和需要新基金法实施后一段时间才能实现,这很大程度上说明基金公司上市的时机并未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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