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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3)031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质押解除的公告 2013-05-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大股东星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星集团")于2013年1月9日将2,278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以及400万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共计2,678万股)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海门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作流动资金贷款,质押期限自2013年1月9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其中的9,821,253股已于2013年3月19日解除质押,并重新质押给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作流动资金贷款。由此,质押给农业银行的剩余股数为16,958,747股(其中12,958,747股为无限售流通股,40,00,000股为非公开发行限售股)。公司于2013年5月22日实施了2012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权益分派完成后,星星集团质押给农业银行的股份由16,958,747股变更为25,438,120股(其中19,438,120股为无限售流通股,6,000,000股为非公开发行限售股)。公司于2013年5月23日接到星星集团通知,星星集团于2013年5月23日将上述质押给农业银行的25,438,120股全部解除质押。本次股权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3年5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截至2013年5月24日,星星集团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00万股,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047万股,共计持有公司股票10,64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8.37%;星星集团本次解除质押股份为25,438,12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3.89%,占公司总股本6.78%;目前累计质押公司股份81,031,88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6.11%,占公司总股本21.59%。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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