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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钢铁集团朵力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5-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重庆钢铁集团朵力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庆钢铁集团朵力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3年5月22日上午09:00在大渡口区重钢集团银河文体楼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7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23871.61万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3218.02万股的71.86%,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对六项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并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二O一二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了“二O一二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了“二O一二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4、审议通过了“重庆钢铁集团朵力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 5、审议通过了“二O一二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12年度红利分配每股按0.1元(含税)派发现金,结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 6、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变动的议案”: 因退休,曾建忠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郭锋超先生任公司董事。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集团朵力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三年五月二十二日 重庆钢铁集团朵力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派发2012年度红利公告 重庆钢铁集团朵力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本公司2013年5月22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派息方案 以现有总股本33218.02万股为基数,每股分派现金红利0.1元(含税)人民币,其中:法人股每股按0.1元人民币派发,自然人股代扣税后每股按0.08元人民币派发。 二、派息对象 2013年7月23日转让结束后,在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享有本次分红权利。 三、股权登记日、除息日与现金红利派发日 股权登记日:2013年7月23日 除息日:2013年7月24日 现金红利派发日:2013年7月25日 四、实施办法 从2013年7月25日起,已办理三方存管业务的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由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直接将红利记入股东账户;未办理三方存管业务的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在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登记确权和三方存管业务(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的营业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重庆市渝中区解放碑民族路101号重庆交易大厦六楼。 五、联系人:刘钢 黄红玉 电话:(023)68842351 68846215 63883888 传真:(023)68842351 重庆钢铁集团朵力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五月二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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