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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13-028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权质押解除及再质押公告 2013-05-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5月28日,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股东向锦明先生及何绍军先生的通知,获悉: 1、向锦明先生于2013年5月28日将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三环支行的股份4,000,000股(该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6%)解除质押,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股权质押登记相关手续。同日,其将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4,000,000股(为高管锁定股) 继续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三环支行,为公司向质权人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上述质押登记已于2013年5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质押期限从2013年5月28日起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解除质押日止。 截至公告披露日,向锦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5,536,6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1%,其此次质押的所持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6%,累计质押所持公司股份为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6%,占其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72.25%。 2、何绍军先生于2013年5月28日将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三环支行的股份2,000,000股(该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58%)解除质押,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股权质押登记相关手续。 截至公告披露日,何绍军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463,8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2%,本次解除质押后,何绍军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已不存在质押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5月2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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