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6-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19 证券简称:巨龙管业 公告编号:2013-034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河北沧州设立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概述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在河北沧州设立分公司。 2013年5月3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河北沧州设立分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此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定。 本次设立分支机构事宜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和关联交易。 二、拟设立分支机构基本情况 1、拟设分支机构名称: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沧州分公司 2、分支机构性质:不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营业场所:河北省沧州市 4、经营范围:混凝土输水管道的生产制造与销售 5、分支机构负责人:陈祖兴 上述拟设立分支机构的基本情况具体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待工商注册登记相关事宜完成后,公司将另行公告。 三、设立分支机构目的、存在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设立目的: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凡在公司住所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场所,应当向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公司在河北沧州设立分公司,有利于更好地承接水利工程管材业务、开拓市场,提高公司产品在该地区的覆盖率和市场占有率。 2、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上述设立分支机构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002619 证券简称:巨龙管业 公告编号:2013-033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5月2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2013年5月31日以现场会议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吕仁高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均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河北沧州设立分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在河北沧州设立分公司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5月31日 本版导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