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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3-06-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73版) (45) 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17楼 办公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17楼 法定代表人:傅毅辉 电话:(0592)5161642 传真:(0592)5161640 联系人:赵钦 客户服务电话:(0592)5163588 网址:www.xmzq.cn (46)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66号未来资产大厦27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7楼 法定代表人: 陈林 电话:(021)68777222 传真:(021)68777822 联系人:赵洁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47)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李剑阁 网址:www.cicc.com.cn (48)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法定代表人:刘弘 电话:(010)58328112 传真:(010)58328740 联系人:牟冲 客户服务电话:400-887-8827 网址:www.ubssecurities.com (49)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南京西路758号24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32楼 法定代表人:张建华 电话:(021)32229888 传真:(021)68728703 联系人:陈敏 客户服务电话:(021)63340678 网址:www.ajzq.com (50)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电话:(0755)83516289 传真:(0755)83516199 联系人:匡婷 客户服务电话:(0755)33680000,400-6666-888 网址:www.cc168.com.cn (51)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新盛大厦A座6-9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新盛大厦A座6-9层 法定代表人:赵大建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5618 网址:www.e5618.com (52)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电话:(028)86690126 传真:(028)86690126 联系人:金喆 客户服务电话:400-6600-109 网址:www.gjzq.com.cn (53)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办公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电话:(0731)85832343 传真:(0731)85832342 联系人:彭博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网址:www.foundersc.com (54)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法定代表人:杜庆平 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联系人:王兆权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1-5988 网址:www.bhzq.com (55)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联系人:唐静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56)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173 联系人:吴宇 客户服务电话:95503 网址:www.dfzq.com.cn (57)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珠林 电话:(023)63786464 传真:(023)63786311 联系人:陈诚 客户服务电话:400-809-6096 网址:www.swsc.com.cn (58)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308号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308号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电话:(0931)4890100 传真:(0931)4890118 联系人:李昕田 客户服务电话:(0931)4890100、4890619、4890618 网址:www.hlzqgs.com (59)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法定代表人:徐勇力 电话:(010)66555316 传真:(010)66555246 联系人:汤漫川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993 网址:www.dxzq.net (60)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电话:(0591)87383623 传真:(0591)87383610 客户服务电话:(0591)96326 网址:www.hfzq.com.cn (61)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联系人:刘毅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 网址:www.china-invs.cn (62)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A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A座三层 法定代表人:丁之锁 电话:(010)58568007 传真:(010)58568062 联系人:梁宇 客户服务电话:(010)58568118 网址:www.hrsec.com.cn (63)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中原广发金融大厦17层 法定代表人:菅明军 电话:(0371)65585670 传真:(0371)65585665 联系人:程月艳、耿铭 客户服务电话:(0371)967218,400-813-9666 网址:www.ccnew.com (64)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010)66045608 传真:(010)66045527 联系人:林爽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网址:http://www.txsec.com,www.jjm.com.cn (65)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电话:(0571)28829790,(021)60897869 传真:(0571)26698533 联系人:周嬿旻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66)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755)33227953 传真:(0755)82080798 联系人:汤素娅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www.jjmmw.com (67)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电话:(021)58788678 传真:(021)58787698 联系人:敖玲 客户服务电话:400-089-1289 网址:www.erichfund.com (68)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传真:(021)68596916 联系人:薛年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场内代销机构是指由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具有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以下简称“有资格的上证所会员”),名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份额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金颖 电话:(010)59378839 传真:(010)59378907 联系人:朱立元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廖海 经办律师:梁丽金、刘佳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魏佳亮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棣、屈斯洁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属于成长型股票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经过严格的品质筛选且具有良好成长性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适度控制风险并保持基金资产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长期、稳定的资本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重点为经过严格品质筛选和价值评估,具有完善的治理结构、较大的发展潜力、良好的行业景气和成长质量优良的成长型股票,具体而言,以同时具有以下良好成长性特征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为主: 1、未来两年预期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和息税前利润增长率超过GDP增长率; 2、根据交银施罗德企业成长性评估体系,在全部上市公司中成长性综合评分排名前10%; 3、根据交银施罗德多元化价值评估体系,投资评级不低于2级。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5%-40%,其中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投资于一年期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研究优势,将严谨、规范化的选股方法与积极主动的投资风格相结合,在分析和判断宏观经济运行和行业景气变化、以及上市公司成长潜力的基础上,通过优选成长性好、成长具有可持续性、成长质量优良、定价相对合理的股票进行投资,以谋求超额收益。 为此,本基金建立了一套上市公司成长性评价指标体系,该评价体系以上市公司未来两年的预期成长性为核心,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评价方法,选择出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上市公司为主要投资对象: ①未来两年预期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和息税前利润增长率超过GDP增长率; ②根据该成长性评价体系,在全部上市公司中成长性排名前10%; ③根据交银施罗德多元化价值评估体系,投资评级不低于2级。 其中,对于一些高成长性行业中具备显著竞争优势的企业,或者面临重大的发展机遇,具备超常规增长潜力的公司优先考虑。满足上述条件的股票占全部股票投资组合市值的比例不低于80%。 1、资产配置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的多因素分析决策支持系统,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形成对不同市场的预测和判断,确定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等类别资产间的分配比例,并随着各类证券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动态调整股票资产、债券资产和货币市场工具的比例,以规避或控制市场风险,提高基金收益率。 2、重点行业选择 高成长性行业通常都是国民经济快速增长的火车头和发动机,这些行业的总体增长率往往大大超过整个市场的平均水平。本基金选择的投资重点行业以这一类行业为主,在这些高成长性行业中具备显著竞争优势和行业领先地位的企业将优先入选我们的核心股票池。 在全球经济的框架下,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趋势、产业环境、产业政策和行业竞争格局等多因素的分析和预测,确定宏观及行业经济变量的变动对不同行业的潜在影响,得出各行业的相对投资价值与投资时机,据此挑选出具有良好景气和发展潜力的行业。 具体操作中,本基金从经济周期因素评估、行业政策因素评估和行业基本面指标评估(包括行业生命周期、行业发展趋势和发展空间、行业内竞争态势、行业收入及利润增长情况等)三个方面挑选高成长性行业。一般而言,对于国民经济快速增长中的先锋行业,受国家政策重点扶持的优势行业,以及受国内外宏观经济运行有利因素影响具备高成长特性的行业,为本基金重点投资的行业。 对于挑选出的重点行业,该行业中满足下列条件、具备显著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优先入选核心股票池: ①主营业务收入和息税前利润属于行业前25%之列; ②市场占有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③拥有难以为竞争对手模仿的竞争优势,如在资源、技术、人才、资金、经营许可证、销售网络等方面的优势。 3、股票选择 本基金综合运用施罗德集团的股票研究分析方法和其它投资分析工具挑选具有高成长性特征的股票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具体分以下三个层次进行: (1)品质筛选 筛选出在公司治理、财务及管理品质上符合基本品质要求的上市公司,构建备选股票池。主要筛选指标包括:盈利能力(如 P/E、P/Cash Flow、P/FCF、P/S、P/EBIT等),经营效率(如 ROE、ROA、Return on operating assets等)和财务状况(如 D/A、流动比率等)等。 (2)成长性评估 对公司成长性的评估分为两个部分:收入和利润增长率预测,以及成长性综合评价。首先对未来两年预期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和息税前利润进行预测,对根据预测结果计算的主营业务收入和息税前利润未来两年预期的年复合增长率低于GDP未来两年预期的年复合增长率的股票进行剔除。然后根据交银施罗德企业成长性评价体系,对公司的成长性进行综合评分并排序,挑选出其中最具成长潜力而且成长质量优良的股票进入核心股票池。交银施罗德企业成长性评价体系从宏观环境、行业前景、公司质量和成长性质量四个方面对企业的成长性进行评价,采用定性分析结合定量分析的方法对企业的成长性进行综合评分。 核心股票池的股票数量占全部上市公司数量的10%。如果根据收入和利润增长率预测结果剔除后剩下的股票的数目不足全部上市公司数量的10%,则这些股票全部直接进入核心股票池。 (3)多元化价值评估 对上述核心股票池中的重点上市公司进行内在价值的评估和成长性跟踪研究,在明确的价值评估基础上选择定价相对合理且成长性可持续的投资标的。 4、债券投资 在债券投资方面,本基金可投资于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和可转换债券等债券品种。本基金的债券投资采取主动的投资管理方式,获得与风险想匹配的投资收益,以实现在一定程度上规避股票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和保证基金资产的流动性。 在全球经济的框架下,本基金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运行趋势及其引致的财政货币政策变化作出判断,运用数量化工具,对未来市场利率趋势及市场信用环境变化作出预测,并综合考虑利率变化对不同债券品种的影响、收益率水平、信用风险的大小、流动性的好坏等因素,构造债券组合。在具体操作中,本基金运用久期控制策略、期限结构配置策略、类属配置策略、骑乘策略、杠杆放大策略和换券等多种策略,获取债券市场的长期稳定收益。 5、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权证投资以权证的市场价值分析为基础,配以权证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以主动式的科学投资管理为手段,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与类属选择,追求基金资产稳定的当期收益。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的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整体业绩比较基准采用: 75%×富时中国A600成长指数+25%×富时中国国债指数 如果富时集团停止计算编制上述基准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或者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又或者市场推出更具权威、且更能够表征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指数,则本基金管理人可以视情况在经过适当的程序后调整本基金的业绩评价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股票型基金,以具有良好成长性的公司为主要投资对象,追求超额收益,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预期收益和较高风险的品种。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3年4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报告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3月31日。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师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9、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和处罚。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a、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期末持有本基金份额23,897,493.58份,占本基金期末总份额的0.81%。报告期内未发生申购、赎回。 b、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3年3月31日,所载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师审计。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1、本报告期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列表 ■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6年10月23日至2013年3月31日) ■ 注: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6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在有关规定允许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从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的具体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在招募说明书或有关公告中载明。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基金财产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1.5%的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 E×1.5%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3-8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2、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在申购时收取的申购费用称为前端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收取的申购费用称为后端申购费用。场外申购可以采取前端收费模式和后端收费模式,场内申购目前只支持前端收费模式。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份额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 ■ 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本基金自2013年4月11日起,对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前端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前端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特定申购费率如下表: ■ (2)申购份额的计算 场外申购可以采取前端收费模式和后端收费模式,场内申购目前只支持前端收费模式。 前端收费模式: 申购总金额=申请总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总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总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申购总金额-申购费用)/ T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一:某投资人投资4万元申购本基金(非网上交易),申购费率为1.5%,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0元,如果其选择前端收费方式,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总金额=40,000元 净申购金额=40,000/(1+1.5%)=39,408.87元 申购费用=40,000-39,408.87=591.13元 申购份额=(40,000-591.13)/1.0400=37,893.14份 如果投资人是场内申购,申购份额为37,893份,其余0.14份对应金额返回给投资人。 后端收费模式: 申购总金额=申请总金额 申购份额=申购总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当投资人提出赎回时,后端认购费用的计算方法为: 后端申购费用=赎回份额×申购日基金份额净值×后端申购费率 例二:某投资人投资4万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0元,如果其选择后端收费方式,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份额 = 40,000 / 1.0400 = 38,461.54份 即:投资人投资4万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0元,则可得到38,461.54份基金份额。 (3)赎回费用 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赎回费用的25%归基金财产,其余部分作为份额注册登记等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 (4)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如果投资人在认(申)购时选择交纳前端认(申)购费用,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费用=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 例三:某投资人赎回1万份基金份额,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5%,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16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费用 = 10,000×1.0160×0.5% = 50.80元 赎回金额 = 10,000×1.0160-50.80 = 10,109.20元 即:投资人赎回本基金1万份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16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10,109.20元。 如果投资人在认(申)购时选择交纳后端认(申)购费用,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后端认(申)购费用=赎回份额×认(申)购日基金份额净值×后端认(申)购费率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后端认(申)购费用-赎回费用 例四:某投资人赎回1万份基金份额,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5%,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160元,投资人对应的后端申购费是1.8%,申购时的基金净值为1.010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额=10,000×1.0160=10,160元 后端申购费用=10,000×1.0100×1.8%=181.80元 赎回费用=10,160×0.5%=50.80元 赎回金额=10,160-181.80-50.80=9,927.40元 即:投资人赎回本基金1万份基金份额,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5%,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160元,投资人对应的后端申购费是1.8%,申购时的基金净值为1.010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9,927.40元。 (5)转换费 1)每笔基金转换视为一笔赎回和一笔申购,基金转换费用相应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及转出、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2)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 转出交银货币、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交银双利C类基金份额或交银纯债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赎回费用;转出交银精选、交银稳健、交银成长、交银蓝筹、交银行业、交银先锋、交银治理、交银主题、交银趋势、交银制造、交银价值、交银荣安保本、交银核心、交银等权、交银增利A类、B类基金份额、交银双利A类、B类基金份额或交银纯债A类、B类基金份额收取赎回费用,赎回费用的25%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上述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 3)前端收费模式下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 从无申购费用的交银货币、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交银双利C类基金份额和交银纯债C类基金份额或前端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前端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前端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前端申购费用低的基金或无申购费用的交银货币、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交银双利C类基金份额和交银纯债C类基金份额转换,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原则上按照转出确认金额对应分档的转入基金前端申购费率减去转出基金前端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按照转出确认金额分档,并随着转出确认金额递减。前端收费模式下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具体如下: ■ 备注:同一基金的A类、C类基金份额之间不可转换。 4)后端收费模式下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 从无申购费用的交银货币、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交银双利C类基金份额和交银纯债C类基金份额或后端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后端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不收取后端申购补差费用,但转入的基金份额赎回的时候需全额收取转入基金的后端申购费;从后端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后端申购费用低的基金或无申购费用的交银货币、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交银双利C类基金份额和交银纯债C类基金份额转换,收取后端申购补差费用,且转入的基金份额赎回的时候需全额收取转入基金的后端申购费。后端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出份额持有时间对应分档的转出基金后端申购费率减去转入基金后端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后端收费模式下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具体如下: ■■ 备注:同一基金的B类、C类基金份额之间不可转换。 5)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的申购补差费率优惠 为更好服务投资者,本基金管理人已开通基金网上直销业务,已开通的银行卡及各银行卡交易金额限额请参阅本公司网站。目前,投资者可通过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转换业务,其中部分转换可享受前端收费模式下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补差的费率优惠,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无优惠。 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基金转换费率优惠业务仅针对以下范围: (1)交银货币、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交银双利C类基金份额、交银纯债C类基金份额转入前端收费模式下的交银精选、交银稳健、交银成长、交银蓝筹、交银先锋、交银治理、交银主题、交银制造、交银价值、交银核心,享受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优惠如下: ■ 通过网上直销交易平台进行上述基金转换单笔转换金额超过200万元(含)的不享受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优惠,按照日常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执行。 (2)交银货币、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交银双利C类基金份额、交银纯债C类基金份额转入前端收费模式下的交银行业,享受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优惠如下: ■ 通过网上直销交易平台进行上述基金转换单笔转换金额超过500万元(含)的不享受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优惠,按照日常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执行。 (3)交银货币、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交银双利C类基金份额、交银纯债C类基金份额转入前端收费模式下的交银荣安保本、交银等权,享受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优惠如下: ■ 通过网上直销交易平台进行上述基金转换单笔转换金额超过100万元(含)的不享受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优惠,按照日常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执行。 (4)交银货币、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交银双利C类基金份额、交银纯债C类基金份额转入交银纯债A类基金份额、交银双利A类基金份额、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享受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优惠如下: ■ 备注:同一基金的A类、C类基金份额之间不可转换。 通过网上直销交易平台进行上述基金转换单笔转换金额超过50万元(含)的不享受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优惠,按照日常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执行。 6)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和已开通的其它基金转换业务的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与网下(柜台模式)日常费率相同,不享受优惠。 7)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对上述收费方式和费率进行调整,并应于调整后的收费方式和费率在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6)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1)前端收费模式下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及举例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的基金份额×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转入确认金额×对应的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1+对应的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补差费用的,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固定金额的申购补差费)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A)/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 A为货币市场基金转出的基金份额按比例结转的账户当前累计待支付收益(仅限转出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的情形,否则A为0)。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误差部分归基金财产。 例一:某投资者持有交银趋势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100,000份,持有期半年,转换申请当日交银趋势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10元,交银成长的基金份额净值为2.270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趋势前端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成长前端基金份额,则转入交银成长确认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010=101,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101,000×0.5%=505元 转入确认金额=101,000-505=100,495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00,495×0/(1+0)=0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00,495-0)/2.2700=44,270.93份 例二:某投资者持有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1,000,000份,持有期一年半,转换申请当日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200元,交银趋势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1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0份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趋势前端基金份额(不通过“e网行”),则转入交银趋势确认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0×1.0200=1,020,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1,020,000×0.05%=510元 转入确认金额=1,020,000-510=1,019,490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019,490×0.5%/(1+0.5%)=5,072.09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019,490-5,072.09)/1.010=1,004,374.17份 例三:某投资者持有交银增利C 类基金份额100,000份,转换申请当日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0元,交银精选的基金份额净值为2.270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精选前端基金份额(不通过“e网行”),则转入交银精选确认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2500=125,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0元 转入确认金额=125,000-0=125,000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25,000×1.5%/(1+1.5%)=1,847.29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25,000-1,847.29)/2.2700=54,252.30份 例四:某投资者持有交银货币A级基金份额100,000份,该100,000份基金份额未结转的待支付收益为61.52元,转换申请当日交银增利A/B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700元,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货币A级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不通过“e网行”),则转入确认的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00=100,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0元 转入确认金额=100,000-0=100,000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00,000×0.8%/(1+0.8%)=793.65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00,000-793.65+61.52)/1.2700=78,163.68份 2)后端收费模式下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及举例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的基金份额×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转入确认金额×对应的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A)/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 A为货币市场基金转出的基金份额按比例结转的账户当前累计待支付收益(仅限转出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的情形,否则A为0)。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误差部分归基金财产。 例五:某投资者持有交银主题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100,000份,持有期一年半,转换申请当日交银主题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0元,交银稳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2.270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主题后端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稳健后端基金份额,则转入交银稳健确认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250=125,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125,000×0.2%=250元 转入确认金额=125,000-250=124,750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24,750×0=0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24,750-0)/2.2700=54,955.95份 例六:某投资者持有交银先锋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100,000份,持有期一年半,转换申请当日交银先锋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0元,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先锋后端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货币,则转入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250=125,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125,000×0.2%=250元 转入确认金额=125,000-250=124,750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24,750×1.2%=1497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24,750-1497)/1.00=123,253.00份 例七:某投资者持有交银蓝筹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100,000份,持有期三年半,转换申请当日交银蓝筹的基金份额净值为0.8500元,交银增利B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蓝筹后端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增利B类基金份额,则转入交银增利B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0.850=85,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85,000×0=元 转入确认金额=85,000-0=85,000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85,000×0.2%=170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85,000-170)/1.0500=80,790.48份 例八:某投资者持有交银货币A级基金份额100,000份,该100,000份基金份额未结转的待支付收益为61.52元,转换申请当日交银增利B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700元,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货币A级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增利B类基金份额,则转入确认的交银增利B类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00=100,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0元 转入确认金额=100,000-0=100,000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00,000×0=0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00,000-0+61.52)/1.2700=78,788.60份 (7)网上交易的有关费率 本基金管理人已开通基金网上直销业务,个人投资者可以直接通过本公司网站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开户和本基金前端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等业务。本公司暂不开展网上交易后端基金份额的认/申购业务,通过转托管转入网上直销账户的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只能办理赎回业务。通过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前端基金份额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个人投资者将享受前端申购费率优惠,通过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下转换入业务的个人投资者将享受转换费中相应前端申购补差费率的优惠,其他费率标准不变。具体优惠费率请参见公司网站列示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费率表或相关公告。 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业务已开通的银行卡及各银行卡交易金额限额请参阅本公司网站。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申购本基金前端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单笔定期定额投资最低金额为100元(含),不受网上直销日常申购的最低金额限制;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200份,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其它基金,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情况调整上述交易费用和限额要求,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提前进行公告。 (8)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最新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开始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其他具体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依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 (四)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协商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或改变收费模式。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除非基金合同或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或在不提高整体费率水平的情况下改变收费模式,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若将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许可本基金或本类型的基金采取持续性销售服务费模式,则本基金可依法引入持续性销售服务费收费模式;若引入该类收费模式,并没有增加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用负担,则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模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总体更新 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更新了“重要提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关服务机构”、“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基金的转换”、“基金的投资”、“基金的业绩”、“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以及“其他应披露事项”等部分的内容。 “重要提示”部分 更新了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相关内容截止日。 “三、基金管理人”部分 1、“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更新了相关信息。 2、“ (二)主要成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更新董事会成员信息。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更新监事会成员信息。 “4、本基金基金经理” 更新基金经理信息。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更新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职务信息。 “四、基金托管人”部分 更新了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等内容。 “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 1、“(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2、代销机构” 更新本基金代销机构的相关信息。 2、“(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更新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信息。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部分 1、“(一)申购和赎回的场所” 更新相关表述。 2、“(六)基金的申购费和赎回费” “1、申购费用” 增加关于实施养老金特定申购费的表述。 “3、网上交易的有关费率” 更新相关表述。 3、“(十三)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更新了本基金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代销机构及其他相关信息。 “九、基金的转换”部分 1、“(二)转换业务办理地点” 更新了本基金与公司旗下其他基金开通转换业务的代销机构的相关信息。 2、“(四)转换业务适用的基金范围” 增加及更新了转换业务适用的基金。 3、“(七)基金转换费用” 增加及更新了本基金与公司旗下其他基金开通转换业务的费用表述。 “十、基金的投资”部分 更新“(十二)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数据截止到2013年3月31日。 “十一、基金的业绩”部分 更新基金的业绩,数据截止到2013年3月31日。 “二十一、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一)托管协议当事人” 更新相关信息。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 1、“(一)持有人交易资料的寄送服务” 更新相关表述。 2、“(二)网上交易服务” 更新相关表述。 3、“(五)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更新相关表述。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 更新了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期间,涉及本基金的相关信息披露。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六月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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