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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6-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 2013-032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6月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6月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计皓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联董事计皓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审议2012年公司与浙江龙游义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存款结算业务的议案》。

公司于2013年5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在2012年度与关联方浙江龙游义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商村镇银行”)发生存款结算业务未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临时报告信息披露义务,监管函要求公司及时整改并披露相关整改措施。公司与义商村镇银行2012年度交易情况如下:

2012年度,公司在义商村镇银行存入资金并取得利息收入,其中活期存款账户期初余额为574,104.25元,本期存入及产生利息共122,578,159.50元,本期转出123,000,521.80元,余额为151,741.95元;定期存款存入及产生利息共55,071,500.00元,转出25,000,000.00元,余额为30,071,500.00元。2012年度公司共收取活、定期存款利息合计149,649.50元。

公司董事会在收到监管函后,高度重视,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整改,召开公司董事会补充审议该项交易。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二、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见刊登于2013年6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三、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详情见刊登于2013年6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四、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3年6月24日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登载于2013年6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6月7日

    

    

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3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6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6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忠瑞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研究讨论,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浙江凯丰纸业有限公司和浙江凯丰特种纸业有限公司(合称“凯丰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凯丰公司主营业务的拓展,提升其生产经营能力,提供财务资助具有必要性。

公司对凯丰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拟提交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财务资助资金占用费定价公允。公司本次对凯丰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27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等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符合公司和凯丰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且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二、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2.7亿元人民币购买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6月7日

    

    

证券代码:002012 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 2013-034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浙江凯丰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丰纸业”)和浙江凯丰特种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特纸业”)提供财务资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概述

(一)公司将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以下简称“进出口银行”)签署《借款合同》(进口信贷流动资金贷款),进出口银行将向公司提供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进口信贷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下浮10%,贷款期限为自贷款发放日起一年。

公司、进出口银行将分别和凯丰纸业及凯特纸业签署《贷款资金使用协议》,上述贷款不超过3,500万元的资金实际使用人为凯丰纸业,不超过2,500万元的资金实际使用人为凯特纸业,利息和本金将由上述两家公司支付给公司,由公司支付给进出口银行。

(二)公司拟为凯丰纸业提供余额不超过3,200万元的财务资助,主要用于凯丰纸业的短期资金周转,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公司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收取被资助公司资金占用费。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财务资助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一)浙江凯丰纸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浙江凯丰纸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9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计皓

成立日期:2003年8月28日

注册地址:龙游县龙北经济开发区纸制品加工园区

经营范围:机制纸、加工纸制造、销售,机械加工、销售,造纸原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的销售。(涉及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

公司持有凯丰纸业60%股权,自然人计皓持有凯丰纸业40%股权。计皓为公司董事长,系公司关联方。

截止2013年3月31日,凯丰纸业总资产为34,070.36万元,净资产为14,452.00万元,2013年第一季度实现净利润362.75万元。

(二)浙江凯丰特种纸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浙江凯丰特种纸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谢美贞

成立日期:2010年2月8日

注册地址:浙江龙游工业园区同舟路41号

经营范围:机制特种纸制造、销售,纸加工、销售,纸浆、造纸原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

凯丰纸业持有其75%的股权,自然人项月雄持有其25%的股权。项月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2013年3月31日,凯特纸业总资产为8,932.48万元,净资产为1,467.80万元,2013年第一季度亏损122.65万元。

三、风险防范措施

本次财务资助凯丰纸业和凯特纸业以其自有资产提供担保。

四、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义务

凯丰纸业和凯特纸业的另一股东均为自然人,资金有限,因此本次财务资助由公司单方面提供,公司利益没有受到损害。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财务资助有利于凯丰纸业和凯特纸业的主营业务的拓展,提升其生产经营能力,提供财务资助具有必要性。凯丰纸业信用状况良好,具有较好偿债能力;凯丰纸业主营业务为公司主业发展方向,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较好,凯特纸业虽然目前还未盈利,但发展前景较好,公司可有效控制风险。上述财务资助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为浙江凯丰纸业有限公司和浙江凯丰特种纸业有限公司(合称“凯丰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凯丰公司主营业务的拓展,提升其生产经营能力,提供财务资助具有必要性。

公司对凯丰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拟提交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财务资助资金占用费定价公允。公司本次对凯丰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27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等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符合公司和凯丰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且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为浙江凯丰纸业有限公司和浙江凯丰特种纸业有限公司(合称“凯丰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凯丰公司主营业务的拓展,提升其生产经营能力,提供财务资助具有必要性。

公司对凯丰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拟提交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财务资助资金占用费定价公允。公司本次对凯丰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27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等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符合公司和凯丰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且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八、保荐机构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凯丰纸业、凯特纸业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拟提交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财务资助资金占用费定价公允,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本次对凯丰纸业、凯特纸业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27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等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符合公司和凯丰纸业、凯特纸业经营发展的需要,且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凯丰纸业、凯特纸业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九、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12,400万元(含本次对外财务资助),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08%,不存在逾期未归还的对外财务资助的情形。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4、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6月7日

    

    

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 2013-035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6月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2.7亿元人民币购买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以发生额作为计算标准并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一) 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提高公司短期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为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 投资额度:根据公司自有资金情况,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不超过2.7亿元人民币(以发生额作为计算标准并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

(三) 投资方式:投资于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包括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上述投资品种不得涉及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规定的风险投资。

(四) 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 资金来源: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进行上述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闲置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

(六)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 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2、 独立董事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3、监事会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理财使用的资金为自有闲置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由管理层根据经营情况测算,公司在具体决策时也会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因此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开展,而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日常实施,指派专人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市场风险。公司将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决策、实施、检查和监督,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规范化运行,严格控制理财资金的安全性。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本公告发布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共累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5,570万元,还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余额为1,000万元。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2.7亿元人民币购买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

六、监事会意见

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2.7亿元人民币购买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

七、保荐机构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6月7日

    

    

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6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2013年6月24日(星期一)上午9:30

三、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2)

四、会议审议议案:

1、《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五、出席会议人员:

1、截止2013年6月19日(星期三)深交所收市后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如股东本人不能出席,可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受托人可以不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六、会议登记事项:

1、 登记办法:采取信函、传真的方式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将深交所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及委托人联系方式邮寄或传真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本地股东可直接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3年6月21日9:00~16:30。

3、登记地点: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七、会议出席注意事项: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深交所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深交所股东账户卡,并将授权委托书原件交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深交所股东账户卡。

3、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深交所股东账户卡,并将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委托书原件交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八、其他

1、联系地址:浙江省遂昌县凯恩路1008号

联 系 人:顾飞鹰、易国华    联系电话:0578-8128682

传  真:0578-8123717     邮政编码:323300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通知。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6月7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委托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序号议案名称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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