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040 证券简称:南京港 公告编号:2013-025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2013-06-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传闻情况 近日,21世纪经济报道对我公司 "新生圩液体化工码头储运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新生圩储运工程")及南京惠洋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洋公司")进行了相关报道。主要涉及: 1、公司为何要放弃独自开发新生圩项目,借助合资公司来运作? 2、公司为何与江苏金翔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翔石化")进行合作? 二、澄清说明 经核查,现将相关情况澄清如下: 1、新生圩储运工程是公司2005年首次发行股票上市募集资金项目。该项目计划投资总额13,800万元,建设一个10,000吨级(兼靠20,000吨)的固定式码头和总容量约100,000m3的罐区。2006年4月,该项目原计划使用部分长江滩涂用地建设罐区,由于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对防洪方面的要求不断提高,项目中罐区建设用地不能得到有效保证,该项目的具体建设面临重大障碍。为了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益,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决定调整募集资金投向为收购南京港务管理局(现为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南京港龙潭集装箱公司20%股权。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进行披露。 随着市场的变化和发展,2006年12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06年第五次会议批准,公司与金翔石化共同投资设立惠洋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我公司出资1,800万元,占该公司股权比例为60%;金翔石化出资1,200万元,占该公司股权比例为40%。惠洋公司投资6,000万元左右,建设30,000吨级(兼顾50,000吨级)码头一座及相关码头辅助配套设施。 2、公司与金翔石化合资成立惠洋码头公司,将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惠洋公司的码头为金翔石化的库区提供配套,金翔石化是惠洋公司的唯一客户。金翔石化市场的不断拓展为惠洋码头带来了稳定的收益,这种合作是我公司"前港后厂、前港后园、前港后仓"的"三前三后"经营模式的具体体现。通过合资,把客户和市场锁定在码头后方,形成了码头公司稳定的业务来源。 金翔石化是惠洋公司的客户,与我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其他说明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投资的龙潭集装箱公司,近几年业务不断发展,已成为公司投资收益和利润的重要来源,龙潭集装箱公司2010、2011、2012年的投资收益分别为:1,357万元、2,061万元、2,172万元。公司投资的惠洋码头,得益于金翔石化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也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该公司2010、2011、2012年的净利润分别为:836万元、1,024万元、1,079万元,充分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6月6日 本版导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