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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舜天船舶 公告编号:2013-035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6-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6月7日(星期五)上午9:30 2. 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市软件大道21号A座4楼会议室 3.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军民先生 6.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人,有表决权股份103,297,14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47,000,000股的70.27%。 董事长王军民先生主持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江苏金鼎英杰律师事务所刘向明律师、沈玮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进行,无否决或取消议案的情况。经与会股东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并通过了《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二零一二年度报告》第四节"董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3,297,144股,其中赞成票103,297,14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2. 审议并通过了《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2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2012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了四次会议,列席了2012年历次董事会会议,认为:各项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3,297,144股,其中赞成票103,297,14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3. 审议并通过了《二零一二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零一二年度报告》于2013年4月1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2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3-015)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3,297,144股,其中赞成票103,297,14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4. 审议并通过了《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62,227万元,比2011年度增长0.82%;净利润8,067万元,比2011年度下降 56.30%。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3,297,144股,其中赞成票103,297,14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5. 审议并通过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4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17)。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3,297,144股,其中赞成票103,297,14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6.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4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 201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13)。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3,297,144股,其中赞成票103,297,14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陈良华先生代表三位独立董事向本次股东大会作了2012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陈良华先生、眭红明先生、吴越女士的述职报告全文于2013年4月13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金鼎英杰律师事务所刘向明律师、沈玮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经出席现场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金鼎英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六月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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