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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攀钢钒钛 公告编号:2013-27 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2013-06-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013年6月5日,本公司董事会发出了《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会议通知详见公司于2013年6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2013-26号公告),定于2013年6月28日上午9:00在四川省攀枝花市攀钢文体楼11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 2013年3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原材料供应协议(2014-2015年度)的议案》,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3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依据《公司法》、《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该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3年6月6日,公司控股股东攀枝花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30.63%股份)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文件,提请将上述议案作为第十五项议案增加到2012年度股东大会中审议。 除增加该议案外,公司于2013年6月5日公告的《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列明的其他事项不变。 现对本公司《关于召开 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进行补充更新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2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3月11日、2013年4月24日和2013年5月17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第六十七次和第六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报告》、《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3月12日、2013年4月26日和2013年5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有关公告。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3年6月28日上午9:00在四川省攀枝花市攀钢文体楼11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5、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3年6月28日上午9:00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6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及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攀枝花市攀钢文体楼1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如下:
三、本次股东大会投票方式 本次会议审议的第10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需由参会有表决权股东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除第10项以外的其余14项议案均为普通议案,由参会有表决权股东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为有效。议案中第12项至第14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新一届的董事、监事,其中非独立董事的应选人数为6人,候选人数6人;独立董事的应选人数为3人,候选人数3人;监事的应选人数为3人,候选人数3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1、累积投票制的含义 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即每个股东享有的表决权总数计算公式为: 股东享有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持股总数×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 股东既可以将全部表决权用于投票表决,也可以将部分表决权用于投票表决;既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权集中投给某一位或几位候选人,也可将其拥有的表决权分散投给候选人。 2、投票方法 本次会议累积投票的选票不设“反对”项和“弃权”项,投票人可分别在候选人姓名后面“选举表决权数”栏内填写对应的选举表决权数。最低为零,最高为所拥有的该议案组下最大表决权数,且不必是投票人股份数的整倍数。即选举非独立董事的投票权总数以不超过所持股份的6倍为限,独立董事的投票权总数以不超过所持股份的3倍为限,监事的投票权总数以不超过所持股份的3倍为限。 3、计票方法 (1)超量投票的处理:就各议案组下候选人进行投票时,如股东使用的表决权数累计超过其对该议案组的最大表决权数,将分两种情形处理:①如只投向一位候选人的,该投票有效,按该股东所拥有的最大表决权数计算;②如分散投向数位候选人的,该投票无效。 (2)缩量投票的处理:如股东使用的表决权数累计少于其对该议案组的最大表决权数,选票有效,不足部分视为弃权。 (3)出席而不投票的处理:出席而不投票的股东,视为放弃表决权。 (4)候选人的当选规则 每位候选人的得票数须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有持表决权股份(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方能当选。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时间截止前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3年6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6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3、登记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向阳村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6号楼630室。 邮编:617067 传真:0812-3393992 五、其他 1、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 联系人:岳群文 吴萍 联系电话:0812-3393695 3391955 2、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六月八日 附:授权委托书 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6月28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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