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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6-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简称:金飞达 证券代码:002239 公告编号:2013-025 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3年6月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有关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3年6月1日通过书面和传真方式由专人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过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下面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康定鑫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由于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江苏帝奥投资有限公司为康定鑫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8%的股东且共同参与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公司五名关联董事王进飞、王艳妍、庄红专、蒋建中、赵清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大渡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由于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江苏帝奥投资有限公司为大渡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8%的股东且共同参与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公司五名关联董事王进飞、王艳妍、庄红专、蒋建中、赵清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3年6月26日上午9:00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一、二两项议案。召开会议通知全文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六月七日
证券简称:金飞达 证券代码:002239 公告编号:2013-026 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3年6月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有关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3年6月1日通过书面和传真方式由专人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过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康定鑫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大渡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一、二两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三年六月七日
证券简称:金飞达 证券代码:002239 公告编号:2013-027 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本公司”或“金飞达”)于2013年6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康定鑫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和《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大渡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分别向控股比例均为52%的子公司康定鑫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鑫宝矿业”)、大渡河矿业有限公司(下称“大渡河矿业”)分别提供3484万元、1976万元资助(无息)。本次资助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动用募集资金。 持股鑫宝矿业及大渡河矿业各28%股权的股东江苏帝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帝奥投资”)按持股比例分别向鑫宝矿业、大渡河矿业提供1876万元、1064万元资助(无息)。持股鑫宝矿业及大渡河矿业各20%股权的自然人股东李达森按持股比例分别向鑫宝矿业、大渡河矿业提供1340万元、760万元资助(无息)。
本次资助,本公司、帝奥投资及李达森均同意不向鑫宝矿业及大渡河矿业收取资金利息,鑫宝矿业及大渡河矿业获得的本次资助资金仅限用于归还其各项借款的本金及利息、补充流动资金。 鑫宝矿业及大渡河矿业的还款计划为:2014年12月31日前归还本次资助金额的20%,2015年12月31日前归还本次资助金额的30%,2016年12月31日前归还本次资助金额的50%。各次还款,本公司、帝奥投资、李达森均按持股比例回收资金。 由于帝奥投资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五名关联董事王进飞、王艳妍、庄红专、蒋建中、赵清回避了表决,公司另外四名无关联董事全部投赞成票。 上述资助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鑫宝矿业基本情况 1、住所:康定县姑咱镇大鱼通宾馆一楼 2、法定代表人:范继原 3、注册资本:3100万元人民币 4、实收资本:3100万元人民币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矿山勘查、技术咨询服务,矿山设备、机电产品、五金工具销售,有色金属开采、加工销售。 7、成立日期:2004年3月20日 8、股东情况:
9、主要财务指标:
10、关联关系情况:持有鑫宝矿业28%股权的帝奥投资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11、公司此前未对鑫宝矿业提供过财务资助。 (二)大渡河矿业基本情况 1、住所:丹巴县光明路34号二楼 2、法定代表人:范继原 3、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 4、实收资本:50万元人民币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金矿石及有色金属矿开采、加工、销售。 7、成立日期:2006年8月31日 8、股东情况:
9、主要财务指标:
10、关联关系情况:持有大渡河矿业28%股权的帝奥投资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11、公司此前未对大渡河矿业提供过财务资助。 三、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情况及义务 (一)帝奥投资(持有鑫宝矿业及大渡河矿业各28%股权)基本情况 1、注册地址:南通市通州区金沙镇新金西路66 号 2、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王进飞 4、工商登记注册号:320683000236222 5、企业类型:有限公司(法人独资)内资 6、经营范围:对外投资 7、股东结构:江苏帝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8、关联关系:本公司及江苏帝奥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江苏帝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李达森(持有鑫宝矿业及大渡河矿业各20%股权)基本情况 李达森,男,1957年7月25日生,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鑫宝矿业及大渡河矿业的其他股东帝奥投资、李达森按均其持股比例分别向鑫宝矿业及大渡河矿业提供财务资助(无息)。 四、董事会意见 鑫宝矿业及大渡河矿业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向其提供财务资助(无息),有利于降低鑫宝矿业及大渡河矿业融资成本,促进其更好更快发展,同时不会因提供财务资助而致公司利益受损。被资助公司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在对其提供财务资助期间能对其经营管理活动产生重大影响。被资助公司目前生产条件基本具备,且矿石资源量较大,正常生产经营后将会产生较好的收益,具有偿还债务能力。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财务资助资金的归还处于可控范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于2013年6月7日召开董事会,审议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康定鑫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和《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大渡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另一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帝奥投资,所以本次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事项,在此次董事会会议的表决中关联董事王进飞、庄红专、王艳妍、蒋建中、赵清回避了表决,其他4位董事均投了赞成票。上述两议案将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内容和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7号:财务资助》的有关规定。 2、鉴于鑫宝矿业及大渡河矿业具有较高债务的实际情况,为偿还相关金融机构的借款,帝奥投资已于2013年4月1日前向鑫宝矿业及大渡河矿业提供了1.15亿元资金。各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资助更具公平性和公允性。 3、鑫宝矿业及大渡河矿业均为纳入金飞达合并报表的控股子公司,其经营决策受金飞达控制,《财务资助协议》明确了还款期限,本次资助资金的偿还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 六、其他说明 除本次向鑫宝矿业及大渡河矿业提供财务资助外,公司未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过有任何类型的财务资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财务资助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6月7日
证券简称:金飞达 证券代码:002239 公告编号:2013-028 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13年6月26日上午9: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3年6月26日星期三上午9:00召开,会期半天; 2、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江苏省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文昌路666号); 3、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5、其 他:股东因故不能到会,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二、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13年6月24日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其合法委托的代理人;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康定鑫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2、审议《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大渡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会议登记方式:法人单位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股东帐户、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和持股凭证(委托出席者,还须持有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在登记时间内送达公司为准。 2、登记地点: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登记时间:2013年6月25日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自理。 2、公司联系地址:江苏省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文昌路666号 邮 编:226300 3、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沈 燕 联系电话:0513-80169115 传 真:0513-80167999 特此通知。 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六月七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_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注: 1、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填上“√”或“O”;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填上“√”或“O”;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填上“√”或“O”。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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