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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1332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3-06-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3年4月19日获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3年4月2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现将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9,669.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0.40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36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38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6月1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6月19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3年6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3年6月1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T2栋五楼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黄幼平 咨询电话:0755-26719528 传真电话:0755-26719679 六、备查文件 本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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