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6-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13-038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3年5月27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2、本次会议于2013年6月7日上午9: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通讯表决5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智彪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5000万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公司拟继续使用5000万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等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编号2013-040《关于继续使用5000万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6月7日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13-039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3年6月7日上午11: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于2013年5月27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进行了通知,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主席周国良先生主持。 全体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5000万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提供的《关于继续使用5000万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继续运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继续使用5000万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13-040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5000万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明光学”或“公司”)于2013年6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5000万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用自有流动资金或流动资金借款归还。如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以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提前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708号)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2,66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总额613,41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567,364,888.96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1 年11月12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1)462号《验资报告》。 三、前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根据公司2012年12月17日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5000万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截至2013年6月5日,公司已将上述金额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等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编号2013-037《关于使用5000万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公告》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截至2013年6月5日,公司合计使用募集资金45,629.74万元,剩余募集资金12,163.40万元(包括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尚未到期资金4000万元)。 为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 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对外披露。 五、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违背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有利于解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公司关于继续使用5000万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作出的上述决定能够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继续使用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继续使用5000万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七、监事会意见: 董事会提供的《公司关于继续使用5000万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运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道明光学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约公司财务费用。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道明光学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继续使用5000万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5000万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13-041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3年5月15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6,6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42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00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2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7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06,67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38,671,000股。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6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6月20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3年6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3年6月20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3年6月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3年6月20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38,671,000股摊薄计算,2012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28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永康市象珠镇象珠工业区三号迎宾大道1号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尤敏卫、求海滨 咨询电话:0579-87321111 传真电话:0579-87312889 九、备查文件 1、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6月7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