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6-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05 证券简称:信隆实业 公告编号:2013-032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时间:2013年6月7日(星期五)下午14:30~15:30 2、股权登记日:2013年5月29日 3、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办事处龙发路65号 信隆公司办公楼301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廖学金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5 家,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51,719,3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6.61%。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天津信隆实业有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151,719,324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本担保事项尚需经政府有权审批机关批准后实施。 该议案已经2013年5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13年5月23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张锡海律师、李静瑜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记录人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本次股东大会全套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 06月 07日
证券代码:002105 证券简称:信隆实业 公告编号:2013-033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有连带责任。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02月01日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关联股东利田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12,380,000股,持股比例41.93%)、宇兴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6,921,215股,持股比例6.31%)回避表决后,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进行投票表决结果,同意的股份数31,492,374 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 %,反对的股份数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1%,弃权的股份数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其中,现场投票表决: 同意31,479,474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网络投票表决: 同意12,900 股,反对3000 股,弃权 0 股)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信隆实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相关公告:《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3-004)于2013年1月16日刊载于指定媒体《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3-005)于2013年2月2日刊载于指定媒体《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接天津信隆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信隆)的通知:本次增资事项已报经天津市静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并取得静发改许可〔2013〕72号核准文件、报经天津市商务委员会批准取得津商务资管审〔2013〕97号核准文件、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获得批准取得《商外资津台港澳侨字〔2013〕01027号》核准文件,并已取得天津市人民政府核发的批准号为商外资津台港澳侨字[2013]0102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本次增资方外方股东利田发展有限公司已于2013年5月28将增资资金美元玖百零叁万捌仟壹佰贰拾肆元(USD903.8124.00)以现汇方式汇入天津信隆账户,经天津信隆聘请天津津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并于2013/6/4出具了津津海验字(2013)第JH01191号验资报告。天津信隆并已于2013/6/5向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取得1547654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记载: 公司名称:天津信隆实业有限公司 住 所:天津市静海县双塘镇高档五金制品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廖学金 注册资本:叁仟陆佰壹拾万美元 实收资本:叁仟陆佰壹拾万美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经营范围:自行车及部件、电动自行车及部件、运动器械及部件、体育用品、玩具、钢管、不锈钢管、管件加工、生产、销售;金属表面处理;金属制品、塑料制品及五金制品的批发、进出口(以上经营范围不涉及国营你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的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股东发起人: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利田发展有限公司、南京华钢五金有限公司 营业期限:自2010年03月30日至2060年03月29日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天津信隆增资相关手续已基本办理完成。 特此公告 !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06月07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