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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3-017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3-06-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3年5月10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53,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8.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7.20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7.6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2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派前公司总股本253,400,000股,分派后总股本增至329,420,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6月1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6月19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3年6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份于2013年6月19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3年6月1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五、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3年6月19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七、本次实施增股后,按新股本329,420,000股摊薄计算,2012年度公司每股净收益为0.72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临海市柏叶中路 咨询联系人:谭梅、李晓明 咨询电话:0576-85225086 传真电话:0576-85305080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6月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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