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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6-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3-042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有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提出新提案的股东名称:公司控股股东黎仁超先生 新提案提出的时间:2013 年 5 月30 日 新提案主要内容: 临时提案1、《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鉴于公司监事尚空缺一名,经股东提议,监事会提名补选臧文华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候选人。 临时提案2、《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办法》。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分别于 2013 年5 月23 日、2013 年 6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关于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补充通知》(增加议案后)。 2、召集人: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黎仁超先生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5、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3 年6月13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6月12日至2013年6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6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6月12日15:00至2013年6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66号公司科研大楼一楼会议室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23人,代表股份73,571,14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4.0546%。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11人,代表股份66,775,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9.9850%。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6,796,14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0696%。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同意73,560,4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85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1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145%。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同意73,560,4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85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1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145%。 2、发行方式 同意73,560,4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85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1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145%。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同意73,560,4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85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1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145%。 4、发行数量 同意73,560,4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85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1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145%。 5、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同意73,560,4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85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1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145%。 6、限售期 同意73,560,4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85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1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145%。 7、上市地点 同意73,560,4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85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1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145%。 8、募集资金用途 (1)、用途1:华西能源科技工业园-低排放余热高效节能锅炉产业化项目 同意73,560,4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85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1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145%。 (2)、用途2:组建华西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同意73,560,4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85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1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145%。 (3)、用途3:增资四川省能投华西生物质能开发有限公司 同意26,656,6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5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1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401%。 关联股东黎仁超先生、毛继红先生回避表决。 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同意73,560,4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85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1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145%。 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同意73,560,4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85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1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145%。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同意73,560,4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85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1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145%。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1)、分析报告1:华西能源科技工业园-低排放余热高效节能锅炉产业化项目 同意73,560,4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85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1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145%。 (2)、分析报告2:组建华西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同意73,560,4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85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1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145%。 (3)、分析报告3:增资四川省能投华西生物质能开发有限公司 同意26,656,6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5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1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401%。 关联股东黎仁超先生、毛继红先生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73,560,4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85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1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145%。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补充募投项目资金缺口的议案》 同意73,560,4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85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1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145%。 (七)、审议通过《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同意73,570,6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9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7%。 (八)、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同意73,560,4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85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1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145%。 (九)、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办法》 同意73,560,4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85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1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145%。 上述议案(二)、议案(三)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指派朱玉栓、张慧颖两位见证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会议见证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六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3-043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3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2013年4月3日披露了修改后的《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 修改后的《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披露后,公司对相关数据进行了再次复核,经核实,发现年报全文中,对公司资产抵押受限情况披露小项未充分解释清楚。 公司分别于2009年4月、2010年5月以公司部分房产、土地做抵押与中国银行自贡分行签订了银行授信协议。2010年3月以公司部分土地做抵押与中信银行成都分行签订了银行授信协议。上述银行授信协议的有效期一直延续到报告期内,由于工作人员疏漏,未在年报中充分说明,现将有关情况数据补充公告如下: 一、原全文第112页 有关“17、固定资产”,增加(3)、固定资产说明:为办理银行授信,公司将部分固定资产进行了抵押。 年末固定资产的抵押情况如下:
本年公司将2009年4月5日与中国银行自贡分行签订编号为ZZD08050004号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及ZZD09030001号的《最高额抵押补充协议书》进行了变更,将抵押期限2009年4月5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变更为2009年4月4日至2017年6月15日,且将ZZD08050004的《最高额抵押合同》附件中的抵押物清单变更,以100,988.2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和61,923.36平方米的房产抵押,担保的授信额度为500,000,000.00元。 二、原全文第114页 有关“23、无形资产”,增加无形资产抵押情况说明:为办理银行授信,公司将部分无形资产进行了抵押。 年末无形资产用于抵押的情况如下:
公司于2010年5月20日与中国银行自贡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ZZD10050004),以板仓工业集中区A1-08地块(土地使用权证编号:自国用(2008)第013682号)向该行作为抵押,最高抵押金额为29,625,900.00元,期限自2009年6月16日至2017年6月15日。 2010年3月16日,公司与中信银行成都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2010)信银蓉走最高额抵字第017008-1号],将成都市龙泉驿区柏合镇经开区龙华路以西地块[龙国用(2010)第115761号]126,295.80平方米土地抵押给中信银行成都分行,最高担保金额13,200万元人民币,期限自2010年3月15日自2013年3月15日。 修改后的公司2012年度报告全文将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会对由此给投资者阅读和理解上述信息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六月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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