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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6-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13董-09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发出的时间和方式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3年6月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于2013年6月7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罗红专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公司董事9名,出席会议的董事5名,名单如下: 罗红专、张成文、郭嘉祥、黄祖荣、张学清 董事郑其桂因出差在外委托董事罗红专代为表决,董事张斌因出差在外委托董事黄祖荣代为表决,独立董事汤新华、任德坤因出差在外委托独立董事张学清代为表决。 四、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和会议形成的决议,以及董事对每项议案审议情况和有关董事反对或弃权的理由 1、审议《关于宁德市东晟房地产有限公司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金的议案》;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宁德市东晟房地产有限公司,截止2013年4月30日,共有总资产99720万元,负债71421万元,所有者权益28299万元,其中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资本公积24700万元。为更好的体现该公司实力,扩大“东晟”品牌的影响力,提高公司信用等级,扩大融资渠道。董事会同意宁德市东晟房地产有限公司将资本公积10000万元转增为注册资本金,转增后宁德市东晟房地产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增加至15000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2、审议《关于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确保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授信期限一年,担保方式为信用免担保。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3、审议《关于为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2013临-18)。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生效。 4、审议《关于制定〈公司董事会提案管理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5、审议《关于制定〈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内部问责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13临-18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 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油宁德公司”)为我公司的参股公司(占股5%)。根据中海油宁德公司的安排,2013年将开展海西宁德工业区长腰岛储油库附属工程基地项目建设,该项目属长腰岛储油库项目的起步配套工程,项目建设投资人民币10995万元,其中建设投资的30%(3298万元)为资本金,由中海油宁德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解决,其余70%(7697万元)由中海油宁德公司拟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申请项目贷款,贷款人民币7697万元,期限不超过15年,利率为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银行要求中海油宁德公司各股东按股比为该项目贷款提供保证担保。为了长腰岛储油库项目的起步配套工程顺利进行,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9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会同意公司为该笔项目贷款人民币7697万元按我公司持有中海油宁德公司的股比5%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人民币384.85万元,期限不超过15年(自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计算),利率为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同时要求中海油宁德公司为我公司保证担保提供反担保。 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生效。 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油宁德公司”)系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占股5%),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亿元,法定代表人吴振芳,主营范围:对土地开发、围海造地、基础设施、能源、交通、港口、码头、仓储、工业、商贸、房地产、旅游休闲、文化体育项目的投资建设;承接工程建筑安装、施工;物业管理;提供与上述经营项目相关的技术、经济、法律咨询和技术、信息服务。截止2013年4月30日,中海油宁德公司资产总额65250.26万元,负债总额15258.33万元,净资产49991.93万元。 与公司不存在的关联关系。 2.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 注:2013年数据截至2013年5月31日。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中海油宁德公司拟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申请项目贷款,贷款人民币7697万元,期限不超过15年,利率为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银行要求中海油宁德公司各股东按股比为该项目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我公司按拟持有中海油宁德公司的股比5%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人民币384.85万元,期限不超过15年(自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计算),利率为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同时要求中海油宁德公司为我公司保证担保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根据中海油宁德公司的安排,2013年将开展海西宁德工业区长腰岛储油库附属工程基地项目建设,该项目属长腰岛储油库项目的起步配套工程,项目建设投资人民币10995万元,其中建设投资的30%(3298万元)为资本金,由中海油宁德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解决,其余70%(7697万元)由中海油宁德公司拟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申请项目贷款,贷款人民币7697万元,期限不超过15年,利率为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银行要求中海油宁德公司各股东按股比为该项目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截止2013年4月30日,中海油宁德公司资产总额65250.26万元,负债总额15258.33万元,净资产49991.9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3.38%低于70%。为了长腰岛储油库项目的起步配套工程顺利进行,董事会同意公司为该笔项目贷款人民币7697万元按我公司持有中海油宁德公司的股比5%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人民币384.85万元,期限不超过15年(自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计算),利率为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同时要求中海油宁德公司为我公司保证担保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中海油宁德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申请人民币7697万元的项目贷款,按我公司持有中海油宁德公司的股比5%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人民币384.85万元,期限不超过15年(自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计算),利率为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同时要求中海油宁德公司为我公司保证担保提供反担保。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解决中海油宁德公司海西宁德工业区长腰岛储油库项目的起步配套工程项目资金,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2、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 3、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生效。 4、截止2013年6月3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88567.45万元(包括已审议通过还未实施的担保额36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6.68%。公司对外担保均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3年6月3日,我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88567.45万元(包括已审议通过还未实施的担保额36000万元),占我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6.68%。公司对外担保均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事项。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6月1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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