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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13-022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2013-06-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交易尚需经董事会同意,并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交易概述 2013年6月7日,为加快公司产业转型升级、做强做大新能源电力核心主业,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经与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力地产",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编号:2777)友好协商,双方就梅县山水城项目部分用地使用权转让签订了《梅县新城项目土地转让协议书》,本公司拟以89,496万元的价格将挂牌编号为GP2009-15用地中的662,942㎡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富力地产。 二、交易标的情况 交易标的账面原值为476,903,487.73元,已计提的折旧为0.00元,账面净值476,903,487.73元,评估值为867,138,960.00元。 三、交易对手情况简介 富力地产于1994年成立,2005年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业务集房地产设计、开发、工程监理、销售、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等为一体,拥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一级开发资质、甲级设计资质、甲级工程监理资质、一级物业管理资质及一级房地产中介资质,是中国综合实力最强的房地产企业之一,为首家被纳入恒生中国企业指数的内地房地产企业,履约能力良好。 四、交易影响 1、本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调整,有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做强做大新能源电力核心主业,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2、经初步估算,本交易完成后,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数约为17,000万元,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合同履行进度确认收入。 3、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交易尚需经董事会同意,并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方案。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分阶段披露原则,及时做好相关事项进展情况的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六月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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