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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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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6-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电缆 公告编号:2013-045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由董事长杨飞召集并于2013年6月4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3年6月9日上午1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飞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首发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减少相关财务费用,公司同意使用4,500.00万元首发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保证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向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若未来募集资金使用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募投项目资金需要。

通过此次以部分首发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补充公司因业务扩张导致的流动资金不足带来的流动资金缺口,预计可以节约财务费用1,512,000.00元。本次部分首发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由于公司此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关于使用部分首发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关于公司部分首发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事宜,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首发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议案》

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即以公司2012年12月31日总股本253,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不送红股。

本次转增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53,600,000元增加至507,200,000元,实收资本由人民币253,600,000元相应增加至507,200,000元。

鉴于此,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备案等有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经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章程修订详见附件。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章程》。

本议案需经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九日

附件:

公司章程修改内容

原《公司章程》条款新《公司章程》条款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25,360万元人民币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50,720万元人民币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25,360万股,均为普通股。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50,720万股,均为普通股。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电缆 公告编号:2013-046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会议于2013年6月9日下午14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13年6月4日以电子邮件、信件等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盛海良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9人,实到监事 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首发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使用部分首发闲置募集资金4,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计划,有利于扩展公司的业务,有效节约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首发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电缆 公告编号:2013-047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首发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3年6月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首发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4,500.00万元首发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100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0年8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92,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29,845,103.04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62,154,896.96 元,较原284,928,000 元的募集资金计划超额募集277,226,896.96 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沪核字[2010]1344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历次使用情况及闲置募集资金来源

(一)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0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批准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600 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时间为两个月,公司已于2010年 11 月 10 日归还该笔款项,详细内容请见 2010 年 11 月 11 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流动资金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2010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批准公司使用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2010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的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已于2011年5月4日归还该笔款项,相关内容详见2011年5月5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流动资金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2011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批准公司使用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2011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的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已于2011年11月3日归还该笔款项,相关内容详见2011年11月4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流动资金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2011年11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批准公司使用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2011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的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已于2012年5月4日归还该笔款项,相关内容详见2012年5月5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流动资金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2012年5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批准公司使用1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2012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的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已于2012年11月21日全部归还该笔款项,相关内容详见2012年11月22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2012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批准公司使用1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2012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已于2013年6月7日全部归还该笔款项,相关内容详见2013年6月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告》。

(二)超额募集资金历次使用情况及使用计划

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62,154,896.96元,超募人民币 277,226,896.96 元。2010年11月11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相关议案,具体为:《关于使用13,8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未来补充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缺口的议案》、《关于使用4,655.06万元超募资金实施轨道交通用及阻燃特种电缆项目的议案》 、《关于使用5,000万元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关于使用2,000万元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相关内容详见2010年11月12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公告》。

2011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和部分自有资金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江苏科耐特高压电缆附件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公司22,600,000.00元超募资金和3,900,000.00元自有资金设立控股子公司江苏科耐特高压电缆附件有限公司。相关内容详见2011年5月1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三)闲置募集资金来源

截止2013年6月7日,公司首发募集资金专户剩余募集资金合计为5,524.63万元,本次计划使用4,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次首发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于2013年6月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后六个月内根据生产需要随时可进行还款,因此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三、使用部分首发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最大化,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需求,公司2013年6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首发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决定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5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由于公司此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该提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使用部分首发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补充因公司国内外业务扩张导致的流动资金不足,根据测算,预计可以节约财务费用1,512,000.00元。到期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四、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谨慎阅读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首发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后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首发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赵杰臣、鲁桐、史勤、叶永福在谨慎阅读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首发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后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会议于2013年6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首发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相关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七、相关承诺内容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二)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四)公司本次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用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首发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电缆 公告编号:2013-048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3年6月9日在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决定于2013年7月1日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时间:2013年7月1日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江苏省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999号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

(五)股权登记日:2013年6月24日

(六)会议出席人员:

1、截至2013年6月24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本公司聘任的中介机构代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核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 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3年6月26日下午5: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2、登记时间:2013年6月2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5: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江苏省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999号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214242。信函请注“股东大会”字样。

四、 其他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周燕

3、会议联系电话:0510-87698510 ;传真:0510-87698298

4、会议联系邮箱:jx2008cjp@yahoo.cn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九日

附件一:回执

回 执

截至2013年6月24日,我单位(个人)持有“中超电缆” (002471)股票 股, 拟参加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7月1日召开的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13年7月1日召开的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公司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会议审议事项同意反对弃权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本授权委托书应于2013年6月26日前填妥并通过专人、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本公司。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3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股票代码:002471 股票简称:中超电缆 公告编号:2013-049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二、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于2013年5月25日发出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该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5月2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开披露。

三、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3年6月13日上午9:00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飞先生

4、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999号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十一楼会议室

5、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 名,代表股份总数 166,016,7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46% 。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飞先生主持,公司的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的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任的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五、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166,016,775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三日

备查文件:

1、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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