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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60 证券简称:锡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3-027 债券代码:112038 债券简称:11锡业债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6-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第5项议案A方案,即《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A方案:董事会提出不进行利润分配)》被股东大会否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零一二年年度股东大会于二零一三年六月十三日上午9:00时在云南省个旧市金湖东路121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6 人,代表股份总数 518,174,79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45.0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雷毅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出席了会议,云南千和律师事务所伍志旭、王晓东二位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会议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到会股东审议及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经过表决,以 518,174,7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 100%)赞成、 0 股反对、 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4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12年年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过表决,以 518,174,7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 100 %)赞成、 0 股反对、 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过表决,以 518,174,7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 100 %)赞成、 0 股反对、 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经营预算方案》 经过表决,以 518,174,7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 100 %)赞成、 0 股反对、 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经营预算方案》。 (五)审议通过《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过表决,以 77,688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 0.01 %)赞成、 0 股反对、 0 股弃权,审议否决了《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A方案:不进行利润分配。 以 518,097,102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 99.99 %)赞成、 0 股反对、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B方案:以2013年5月22日的总股本1,151,220,391股为基数(含2013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244,700,000股),每10股派人民币0.20元(含税)。 (六)审议通过《关于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募集资金2012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过表决,以 518,174,7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 100 %)赞成、 0 股反对、 0 股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募集资金2012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2013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 经过表决,以 518,174,7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 100 %)赞成、 0 股反对、 0 股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2013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向国内外市场采购原材料等方面生产经营周转资金的需要,公司拟向部分商业银行申请201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人民币236.45亿元、美元4.5亿,取得综合授信额度后,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等有关业务。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过表决,以 518,097,102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 99.99 %)赞成、77,688 股反对、 0 股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股份表决权数超过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该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 (九)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关于部分董事变更的议案》,其中: 1、经过表决,以 518,097,102 股赞成、 0 股反对、 77,688 股弃权,选举张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2013年11月)止。 2、经过表决,以 518,097,102 股赞成、 0 股反对、 77,688 股弃权,选举汤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2013年11月)止。 (十)审议通过《关于部分监事变更的议案》 经过表决,以 518,097,102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 99.99 %)赞成、0 股反对、 77,688 股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部分监事变更的议案》。选举皇甫智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时(2013年11月)止。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套期保值计划议案》 经过表决,以 518,174,7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 100 %)赞成、 0 股反对、 0 股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套期保值计划议案》。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境外期货套期保值风险敞口额度的议案》 经过表决,以 518,174,7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 100 %)赞成、 0 股反对、 0 股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境外期货套期保值风险敞口额度的议案》。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向部分银行申请办理资产收益权类理财业务的议案》 经过表决,以 518,174,7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 100 %)赞成、 0 股反对、 0 股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向部分银行申请办理资产收益权类理财业务的议案》。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过表决,以 55,116,414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份总数的 100 %)赞成、 0 股反对、 0 股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审议本议案时,三名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2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 经过表决,以 55,116,414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份总数的 100 %)赞成、 0 股反对、 0 股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审议本议案时,三名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2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 1、经过表决,以 518,174,7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 100 %)赞成、 0 股反对、 0 股弃权,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云锡资源德国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不超过1800万美元(贷款本息等)的反担保,期限一年; 2、经过表决,以 518,174,7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 100 %)赞成、 0 股反对、 0 股弃权,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云锡资源德国有限公司开具1,000万美元备用信用证保函,限期13个月; 3、经过表决,以 518,174,7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 100 %)赞成、 0 股反对、 0 股弃权,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云锡资源(美国)有限公司开具2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保函,期限二年; 4、经过表决,以 518,174,7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 100 %)赞成、 0 股反对、 0 股弃权,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云锡资源(美国)有限公司开具2000万美元备用信用证保函,期限13个月; 5、经过表决,以 518,174,7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 100 %)赞成、 0 股反对、 0 股弃权,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郴州云湘矿冶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48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为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3年2月5日和4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一二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经过表决,以 518,174,7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 100 %)赞成、 0 股反对、 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一二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4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过表决,以 518,174,7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 100 %)赞成、 0 股反对、 0 股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云南千和律师事务所伍志旭律师、王晓东律师出席并出具了《关于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出具的结论性意见是: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会议记录人签字确认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 2、云南千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云南千和律师事务所关于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三年六月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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