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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13-0041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2013-06-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竞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超过7,500万元的范围内以自有资金参与竞买林州市国土资源局编号为LZ2013-9地块、LZ2013-10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4月23日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竞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035)。 公司已按照相关程序参与了上述土地使用权的竞买,并以总金额7,211.4635万元成功竞得LZ2013-9地块、LZ2013-10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且成交总金额在董事会审议同意的金额之内。 近日,公司收到经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章确认的《挂牌成交确认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竞得土地的具体情况 1、地块编号:LZ2013-9 (1)土地所在位置:惠民路与姚顺公路交叉口西南 (2)土地面积:159.66亩 (3)出让年限:50年 (4)土地用途:工业 (5)规划指标要求:容积率:大于或等于0.7;建筑密度:大于或等于30%;绿地率:小于或等于20%。 (6)成交价格及资金来源:该地块的成交金额为2889.846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2、地块编号:LZ2013-10 (1)土地所在位置:官张路与凤宝大道交叉口东北 (2)土地面积:238.7634亩 (3)出让年限:50年 (4)土地用途:工业 (5)规划指标要求:容积率:大于或等于0.7;建筑密度:大于或等于30%;绿地率:小于或等于20%。 (6)成交价格及资金来源:该地块的成交金额为4321.6175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竞买土地使用权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竞得土地使用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成功竞得上述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更好地为公司新产品的研发及生产提供必备的土地资源,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需要,也将大大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优势和抗风险能力,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挂牌成交确认书》。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6月1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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