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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6-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泰亚股份 公告编号:TY-2013-019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开放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在辖区部分上市公司开展投资者开放日活动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增进公司与广大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公司定于 2013 年 6 月 26 日举行投资者接待日活动。本次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接待时间:2013年6月26日下午15:00—17:00; 2、接待方式:采用现场接待和网络交流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接待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泗水路597号海富中心1号楼6层 4、网络交流平台:http://irm.cninfo.com.cn/ssessgs/S002517/ 5、登记预约:2013 年 6 月24 日—6 月 25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与公司证券部联系,填写预约登记表并同时提供调研提纲,以便接待登记和安排。联系人:谢梓熙、余树芳;联系电话:0595-22498599;传真:0595-22499000; 6、 登记和参会时提交的文件要求: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卡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其复印件,登记时请提供复印件,参会前请出示原件,公司将对来访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保存留档资料以备监管部门查阅。 7、 保密承诺: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来访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8、 公司出席人员:公司总经理林松柏先生,独立董事林志扬先生、黄杰先生、谢衡先生、监事会主席林祥伟先生、监事代海军先生、余树芳先生、董事会秘书谢梓熙先生,财务总监黄小蓉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6月13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3年5月15日召开的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表决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本委托有效期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 (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投票人只能表明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委托授权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2: 参加会议回执 截止2013年5月15日,本人/本单位持有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 持有股数: 股东账号: 姓名(签字或盖章): 时间: 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泰亚股份 公告编号:TY-2013-020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6月13日以当面送达的方式发出,并于2013年6月8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林祥加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TY-2013-021)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内审部经理》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内审部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TY-2013-02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泰亚股份 公告编号:TY-2013-021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资概述 1、增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的未来发展战略,为完善公司下游产业链,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决定向厦门市瑞行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瑞行”)增资人民币1000万元。厦门瑞行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4,000 万元,增资后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本次增资1,000万元,主要用于厦门瑞行新增泡泡鞋项目的运营。 2、增资的审批程序 2013 年6月 1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厦门瑞行增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3、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厦门市瑞行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泗水路597号海富中心1号楼6层601 4、法定代表人:林诗奕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经营范围:设计销售体育用品、鞋、服装、服饰、户外用品、包装、帽子、袜子。 7、成立日期:2011年 7 月 1 日 8、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厦门瑞行总资产 18,798,615.01元,净资产 13,001,166.44 元。2012年实现营业收入11,570,067.43元,净利润-9,973,645.23元。 三、增资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用自有资金向厦门瑞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厦门瑞行的注册资本将变更为人民币 4000 万元。厦门瑞行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如下: ■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增资的目的和意义 公司作为一线的鞋底生产研发企业,经过多年自主科技创新积累,现已拥有多项发明专利及非专利技术, 2012年,公司技术中心利用现有鞋底生产技术,成功研发出一种轻便、时尚的休闲鞋(以下简称“泡泡鞋”)。 目前,公司已利用现有机器设备投入生产了部分产品,使用自有品牌“ ■ ”,由厦门瑞行负责销售。 厦门瑞行已在国内部分城市通过经销及自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销售。泡泡鞋凭借其时尚、轻便的特点,一推出市场便深受消费者喜爱,市场反应良好,为进一步扩大泡泡鞋的市场影响力及竞争力,公司决定向厦门瑞行增资1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泡泡鞋项目的运营。 泡泡鞋的成功生产与销售,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产业链,为公司拓展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影响力,促进公司良性运营,符合公司战略投资规划及长远利益。 2、风险提示 1、市场风险:公司泡泡鞋目前尚处于发展初期阶段,市场竞争若超出公司预期,将对项目的收入额和利润水平产生影响。 2、技术风险:产品功能性和时尚性是各品牌产品竞争的关键因素。泡泡鞋以轻便、时尚为主要特点,对公司的设计、研发水平要求较高,如公司的设计、研发水平不能满足市场需求,将对销售规模的扩张产生影响。 3、管理风险 :该项目实施后公司的组织管理能力和人力资源水平如不能与投资规模及项目运作特点相匹配,将对项目的收益实现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泰亚股份 公告编号:TY-2013-022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内审部负责人杨碧红女士的辞职报告,因其个人原因,请求辞去其担任的内审部负责人职务。辞职后,杨碧红女士不再负责内审部相关工作,将在公司内担任其他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对杨碧红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公司内审工作顺利进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3年6月13日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内部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吴琴女士担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 吴琴女士,女,1987年出生,本科学历,助理会计师职称。曾任泉州丰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福建三星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主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吴琴女士目前无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特此公告。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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