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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6-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88 证券简称:金固股份 编号:2013—027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于2013年5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5、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2013年6月13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6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6月12日下午15:00至2013年6月1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浙江省富阳市富春街道公园西路1181号 (3)会议召集人: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 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金国先生。 (6)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1,64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180,000,000股的50.9136%。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总数91,64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180,000,000股的50.9125%;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80,000,000股的0.0011%。符合中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1,642,5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99.9978%;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0.00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为:91,642,5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99.9978%;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0.00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0%。 2、债券期限 表决结果为:91,642,5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99.9978%;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0.00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0%。 3、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表决结果为:91,642,5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99.9978%;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0.00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0%。 4、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为:91,642,5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99.9978%;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0.00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0%。 5、发行对象和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结果为:91,642,5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99.9978%;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0.00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0%。 6、募集资金的用途 表决结果为:91,642,5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99.9978%;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0.00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0%。 7、发行债券的上市 表决结果为:91,642,5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99.9978%;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0.00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0%。 8、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为:91,642,5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99.9978%;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0.00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1,642,5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99.9978%;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0.00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适时采取偿还保障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1,642,5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99.9978%;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0.00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决议。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002488 证券简称:金固股份 编号:2013-028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3年06月0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06月13日在浙江省富阳市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孙金国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债券发行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关于为公司债券发行提供反担保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13年07月01日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议上述第一项议案。《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002488 证券简称:金固股份 编号:2013—030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于2013年7月1日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有关具体会议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3年7月1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7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6月30日下午15:00至2013年7月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浙江省富阳市富春街道公园西路1181号 3、会议召集人: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出席对象: (1)2013年6月25日深圳证券所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自然人股东应本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本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机构等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为公司债券发行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3年6月2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及联系人: 登记地点:浙江富阳市富春街道公园西路1181号,公司所在地 联系人:倪永华 电 话:0571-63133920 传 真:0571-63102488 3、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本人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88。 2.投票简称:金固投票。 3.投票时间:2013年7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金固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序号, 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6月30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3年7月1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 //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点击“申请密码”。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倪永华 电话:0571-63133920 传真:0571-63102488 联系地址:浙江省富阳市富春街道公园西路1181号 邮编:311400 六、备查文件 1.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 年6月13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2013年7月1日召开的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说明: 1、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若就某表决事项下未予填写、重复填写或无法辨认表决意见的表决票,视为就该表决事项予以“弃权”。 2、 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单位)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488 证券简称:金固股份 编号:2013—029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公司债券发行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反担保情况概述 2013年6月13日,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固股份”)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债券的相关议案,为了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改善资本结构,决定发行公司债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7亿元(含3.7亿元)。公司董事会决定由瀚华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对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提供担保,并按照公允合理的原则确定担保费及授权公司董事长与之签订公司债券担保事宜相关合同。 根据该担保方要求,公司拟以资产抵押及控股子公司成都金固车轮有限公司资产抵押、保证方式为该担保方提供反担保。此外,孙金国、孙利群、孙锋峰、倪永华、孙兴源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该担保方提供反担保,孙锋峰以其所持有的公司1650万股股份质押为该担保方提供反担保,公司无须就该等反担保向该等人士支付费用。公司与瀚华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013年6月13日,金固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债券发行提供反担保的议案》,投票结果为全票通过。 本次对外担保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反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1、瀚华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三、反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用于反担保的抵押期限自本次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并发行之日起计算,至反担保主债务清偿之日止,如公司提前清偿的,则抵押期限提前结束;公司控股子公司反担保的保证期间为2年,自反担保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的次日起算。 1、担保方: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固车轮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瀚华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3、担保方式:抵押担保、保证担保(仅成都金固车轮有限公司) 4、合计担保金额:3.7亿元 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设定抵押担保资产情况如下: (1)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2)成都金固车轮有限公司
6、成都金固车轮有限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全体董事同意金固股份及子公司成都金固车轮有限公司为瀚华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董事会认为:该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此次担保有利于公司筹措资金、拓展市场、开展业务,保障生产经营的稳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对外担保后,公司累计审批对外担保总额为49,5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4.75%,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44,66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9.40%。 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6月1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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