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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6-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3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3年6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3年6月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全体董事以通讯形式参加了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蒋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9名董事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并对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长沙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长沙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为1,200万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期限为自银行签署委托贷款协议之日起二年,该委托贷款的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杭州杭氧物资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杭州杭氧物资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期限为自银行签署委托贷款协议之日起一年,该委托贷款的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三、通过了《关于为湖北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湖北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为1,600万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期限为自银行签署委托贷款协议之日起一年,该委托贷款的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四、通过了《关于为吉林市杭氧博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吉林市杭氧博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为500万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期限为自银行签署委托贷款协议之日起二年,该委托贷款的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五、通过了《关于为承德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承德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为1,100万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期限为自银行签署委托贷款协议之日起一年,该委托贷款的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六、通过了《关于为江西制氧机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江西制氧机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期限为自银行签署委托贷款协议之日起一年,该委托贷款的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七、通过了《关于为九江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九江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为200万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期限为自银行签署委托贷款协议之日起一年,该委托贷款的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八、通过了《关于为南京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京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总额为16,75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自银行批准之日起六年;并同意每三年对本项担保重新履行审批程序。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通过了《关于为山东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山东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总额为23,20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自银行批准之日起六年;并同意每三年对本项担保重新履行审批程序。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通过了《关于为杭氧(香港)有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杭氧(香港)有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担保额度为6亿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担保期限自银行批准之日起两年;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通过了《关于制定<全面预算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通过《全面预算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全面预算管理办法》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 目前,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另外,有部分募集资金建设项目虽然建设还在进行中,但投入的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对应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的资金余额已经为零,后续建设以自筹资金解决。这些项目募集资金存放账户、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均为利息净收入,具体结余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同意将上述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利息净收入永久补充为对应项目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并及时注销专户。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下列议案: 1. 关于为南京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 2. 关于为山东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 3. 关于为杭氧(香港)有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议案 4.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4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3年6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3年6月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陶自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并对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长沙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长沙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为1,200万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期限为自银行签署委托贷款协议之日起二年,该委托贷款的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杭州杭氧物资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杭州杭氧物资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期限为自银行签署委托贷款协议之日起一年,该委托贷款的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三、通过了《关于为湖北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湖北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为1,600万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期限为自银行签署委托贷款协议之日起一年,该委托贷款的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四、通过了《关于为吉林市杭氧博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吉林市杭氧博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为500万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期限为自银行签署委托贷款协议之日起二年,该委托贷款的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五、通过了《关于为承德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承德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为1,100万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期限为自银行签署委托贷款协议之日起一年,该委托贷款的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六、通过了《关于为江西制氧机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江西制氧机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期限为自银行签署委托贷款协议之日起一年,该委托贷款的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七、通过了《关于为九江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九江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为200万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期限为自银行签署委托贷款协议之日起一年,该委托贷款的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八、通过了《关于为南京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京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总额为16,75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自银行批准之日起六年;并同意每三年对本项担保重新履行审批程序。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通过了《关于为山东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山东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总额为23,20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自银行批准之日起六年;并同意每三年对本项担保重新履行审批程序。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通过了《关于为杭氧(香港)有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杭氧(香港)有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担保额度为6亿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担保期限自银行批准之日起两年;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通过了《关于制定<全面预算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通过《全面预算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全面预算管理办法》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 目前,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另外,有部分募集资金建设项目虽然建设还在进行中,但投入的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对应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的资金余额已经为零,后续建设以自筹资金解决。这些项目募集资金存放账户、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均为利息净收入,具体结余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项目专户利息净收入91.08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为对应项目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并及时注销专户。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项目专户利息净收入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项目专户利息净收入91.08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为对应项目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并及时注销专户。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5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任何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3年6月13日,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南京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京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总额为16,75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自银行批准之日起六年,并同意每三年对本项担保重新履行审批程序。该担保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32%。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山东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山东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总额为23,20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自银行批准之日起六年,并同意每三年对本项担保重新履行审批程序。该担保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36%。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杭氧(香港)有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杭氧(香港)有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担保额度为6亿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担保期限自银行批准之日起两年。该担保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05%。 以上担保批准通过后,杭氧股份累计已批准的担保额超过了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50%,根据《投融资及担保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上述担保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南京杭氧气体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南京杭氧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杭氧)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2年9月19日,注册地:南京市六合区大厂太子山路56-1号116室,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许迪。公司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批发;通风备品备件销售;空分技术咨询服务。截止2013年4月30日,南京杭氧总资产为4,939.96万元,负债为53.88万元,该公司目前处于建设期,尚无盈利。 2、项目实施情况 南京杭氧为本公司2012年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目前该公司正在实施“配南钢30,000m3/h气体投资项目”,该项目总投资24,250万元。根据公司的投资计划(详见2012年5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投资设立南京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暨实施“配南钢30,000m3/h气体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23)),总投资24,250万元中除注册资本外,其余资金需通过杭氧股份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解决。由于该公司刚组建完成,缺乏融资能力,需要母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 (二)、山东杭氧气体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山东杭氧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杭氧)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3年3月28日,注册地:滕州市木石镇驻地,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臧建东。公司经营范围:空气分离技术咨询及服务;通用机械及备件销售。截止2013年4月30日,山东杭氧总资产为18,988.93万元,负债为17,040.67万元,该公司目前处于建设期,尚无盈利。 2、项目实施情况 山东杭氧为本公司2013年新设的全资子公司,目前该公司正在实施收购兖矿鲁南化肥厂(以下简称:鲁南化肥)和兖矿国泰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化工)现有的四套空分装置(10,000m3/h(氧)、14,000 m3/h(氧)、28,000 m3/h(氧)、52,000 m3/h(氧)空分装置及相关附属设施)、另新建一套62,500 m3/h空分装置的项目,该项目总投资95,000万元。根据公司的投资计划(详见2013年3月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投资设立山东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暨实施收购空分资产并新建一套62500 m3/h空分装置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07)),总投资95,000万元中除注册资本外,其余资金需通过杭氧股份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解决。由于该公司刚组建完成,缺乏融资能力,需要母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 (三)、杭氧(香港)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杭氧(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氧(香港)公司)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2年10月16日,注册地:香港湾仔港湾道1号会展广场办公大楼49楼8室,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1,000万元港币。公司法定代表人:邱秋荣。公司经营范围:通用机械及配件、原材物料等进出口贸易,技术咨询与服务。截止2013年4月30日,杭氧(香港)公司总资产为811.70万元,无负债,该公司目前尚无盈利。 2、项目实施情况 为了适应公司日益扩大的业务规模,进一步加强国际贸易的渠道,提高本公司的空分设备及其工程成套的能力,本公司2012年新设全资子公司杭氧(香港)公司。目前,杭氧(香港)公司主要负责杭氧神华宁煤6套10万空分合同项目(详见2013年4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13—029号公告)境外部分产品采购。鉴于杭氧(香港)公司刚成立在香港当地无任何资信额度,注册资本金低,无法进行后续采购,故向母公司申请内保外贷。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上述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将以银行核准额度为准。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和期限,公司将在以后的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上述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及债务清偿能力。本次担保有利于上述全资子公司顺利开展经营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2013年6月13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的议案。批准上述担保后,杭氧股份累计批准的担保额超过了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50%,根据《投融资及担保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上述担保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已经审批过的对外担保金额(含本次担保数)累计为人民币326,190万元(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3.54%;实际发生额累计为160,046.97万元(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0.8%,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6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任何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649号文核准,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1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18.00元/股,截止2010年6月4日,已收到募集资金总额为1,278,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237,339,195.9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10]153号验资报告。根据财政部2010年12月28日发布的财会[2010]25号文的相关规定,公司已重新确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39,719,800.00元。依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使用额为78,140万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超募金额为45,831.98万元。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存管银行、保荐机构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部分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专户资金结余、使用计划情况 (一)、部分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专户结余情况 目前,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另外,有部分募集资金建设项目虽然建设还在进行中,但投入的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对应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的资金余额已经为零,后续建设以自筹资金解决。这些项目募集资金存放账户、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均为利息净收入,具体结余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二)、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额存在差异情况及说明 1、8万空分项目已于2011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12,636.00万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实际投入金额为9,724.64万元,实际投入金额比承诺投资总额少2,911.36万元,主要系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该募投项目进行了调整和优化,利用低温容器公司主要生产设施与公司特大型产品的生产设施可以通用的优势,结合低温容器公司“年产大型空分设备、乙烯冷箱和低温容器14,920吨能力生产项目”进行特大型产品生产设施的建设,致使实际投入金额小于承诺投资金额。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以8万空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3,238万元,用于萍钢杭氧项目。 2、乙烯冷箱项目已于2011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6,530.00万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实际投入金额为4,796.26万元,实际投入金额比承诺投资总额少1,733.74万元,主要系公司秉承节约、合理及有效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控制各项支出,合理降低项目成本和费用,且低温容器公司“年产大型空分设备、乙烯冷箱和低温容器14,920吨能力生产项目”项目的实施,节约了该项目组装环节中部分设备的投资,因而导致实际投入金额小于承诺投资金额。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以乙烯冷箱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1,778万元,用于萍钢杭氧项目。 3、吉林气体项目、衢州气体项目、低温容器、吉林博大气体项目、如东气体项目这5募集资金项目实际使用金额比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多,主要系该项目募集资金所产生的利息。 (三)、部分募集资金项目专户利息净收入的使用计划 由于上述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完成,或监管专户的余额已经为零,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将部分募集资金项目专户中的利息净收入91.08万元(实际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对应项目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对专户作销户处理。 三、公司承诺 1、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2、在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对外披露。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项目专户利息净收入永久补充为对应项目流动资金并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和《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项目专户利息净收入91.08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为对应项目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并及时注销专户。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项目专户利息净收入91.08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为对应项目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并及时注销专户。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项目专户利息净收入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项目专户利息净收入91.08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为对应项目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并及时注销专户。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认为: 杭氧股份将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利息净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利息净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实施,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杭氧股份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且公司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及时对外披露。 综上,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杭氧股份将部分项目结余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7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公司第四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三)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6月29日(星期六)上午9:00;会议签到时间:8:30—8:50;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五)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6月24日(星期一)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六)会议地点:浙江省临安经济开发区青山湖街道东环路99号杭氧股份临安制造基地行政楼A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为南京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 2. 关于为山东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 3. 关于为杭氧(香港)有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议案 4.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上述审议事项的详细情况请见刊登于2013年6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三、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请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或法人单位证明(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3年6月27日—6月28日的8:30—16:0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中山北路592号1119室证券部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电话:0571—85869076 传真:0571—85869076 联系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中山北路592号1119室证券部办公室。 邮编:310014 联系人:高春凤、何干良 (二)会议费用 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6月13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 对议案的表决指示: 1. 审议《关于为南京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2. 审议《关于为山东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3. 审议《关于为杭氧(香港)有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议案 》 □同意 □反对 □弃权 4. 审议《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二、本单位(本人)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请填写法人资格证号): 股东帐号: 持有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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