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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6-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法因数控 公告编号:〔2013〕019号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6月9日上午9:30 2、股权登记日:2013年6月5日 3、会议召开地点:济南市天辰大街389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胜军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之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计5名,代表股份8,822.3191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64%。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以累积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选举李胜军先生、郭伯春先生、刘毅先生、郭鲁伟先生、李明武先生、刘明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选举杨庆英女士、杨益军先生、李百兴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以88,223,191股赞成,赞成股数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同意选举李胜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以88,223,191股赞成,赞成股数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同意选举郭伯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以88,223,191股赞成,赞成股数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同意选举刘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以88,223,191股赞成,赞成股数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同意选举郭鲁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以88,223,191股赞成,赞成股数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同意选举李明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以88,223,191股赞成,赞成股数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同意选举刘明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以88,223,191股赞成,赞成股数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同意选举杨庆英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以88,223,191股赞成,赞成股数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同意选举杨益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以88,223,191股赞成,赞成股数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同意选举李百兴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了审核,未提出异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以上董事的简历详见2013年5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16号)。 2、以累积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选举周茂海先生、李准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并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杨萍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公司职工监事杨萍女士已于2013年5月22日由职工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以88,223,191股赞成,赞成股数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同意选举周茂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以88,223,191股赞成,赞成股数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同意选举李准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以上监事的简历详见2013年5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17号)。 3、以88,223,191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同意按照此标准发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详见下表:
4、以88,223,191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监事津贴的议案》。同意按照此标准发放第三届监事会监事津贴。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刘志勇 都伟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六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法因数控 公告编号:〔2013〕020号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3年6月9日在济南市天辰大街38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6月3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及其他会议参加人。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胜军先生召集、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全体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李胜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李胜军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议案》,同意选举董事长李胜军先生、董事郭伯春先生、董事刘毅先生、董事刘明伟先生、独立董事杨庆英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董事长李胜军先生为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案》,同意选举独立董事李百兴先生、独立董事杨益军先生、董事刘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独立董事李百兴先生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案》,同意选举独立董事杨益军先生、独立董事李百兴先生、董事李明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独立董事杨益军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 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议案》,同意选举独立董事杨庆英女士、独立董事杨益军先生、董事郭伯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独立董事杨庆英女士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 六、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李明武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李明武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 七、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程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程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 八、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孟中良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孟中良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 李明武先生的简历详见2013 年5月24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16号);程胜先生、孟中良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次换届后,张同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仍在公司任职,负责监管国内销售工作。 九、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同意按照此标准发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具体如下:
公司每年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报酬与公司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挂钩。 公司独立董事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六月九日 附件: 程胜: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3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就职于济南二机床集团有限公司,历任数控机床分厂车间技术员、副厂长、分厂厂长、数控机床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5月任公司机加工车间主任,自2009年6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孟中良: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2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风险管理师。2010年7月获得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就职于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任管理会计、主管会计;2002年8月至2009年8月任山东天合管理咨询公司咨询师;2009年8月至2010年6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自2010年6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自2010年9月起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电话:0531-82685200 传真:0531-82685201 邮箱:dshm@fincm.com 通讯地址:济南市天辰大街389号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法因数控 公告编号:〔2013〕021号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6月3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13年6月9日在济南市天辰大街38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杨萍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全体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杨萍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选举杨萍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任期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杨萍女士的简历详见2013年5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15号)。 特此公告。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六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法因数控 公告编号:〔2013〕022号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3年4月23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9,1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475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75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6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6月20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3年6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3年6月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五、咨询机构: 咨询部门: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济南高新区天辰大街389号 咨询联系人:孟中良、巩同生、綦妍荔 咨询电话:0531-82685200 传真: 0531-82685201 特此公告。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六月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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