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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美欣达 公告编号:2013-33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2013-06-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根据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以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已完成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实施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13年5月14日。 2、授予数量: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6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60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4.44%,占本次激励计划总授予股份数的90.00%。 3、授予价格:5.34元/股。 4、股票来源:美欣达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 5、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期: 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首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计算的48个月与实施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锁完毕或回购注销完毕之较早者。 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之日起12个月内为锁定期。在锁定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锁定,不得转让。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后36个月为解锁期。在解锁期内,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激励对象可在授予日起12个月后、24个月后、36个月后分三期分别申请解锁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40%、30%和30%。 在解锁期内,激励对象可在董事会确认当期达到解锁条件后,在董事会确定的解锁窗口期内对相应比例的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锁,当期未申请解锁的部分不再解锁并由公司回购注销。若解锁期内任何一期未达到解锁条件,则当期可申请解锁的相应比例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并由公司回购后注销。 6、激励对象名单及实际认购数量
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与公司于2013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告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激励对象名单》一致。 (二)预留股份授予实施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13年5月23日。 2、授予数量及授予人数:本次预留股份激励对象为1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0万股。 3、授予价格:5.18元/股。 4、股票来源:美欣达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 5、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期: 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首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计算的48个月与实施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锁完毕或回购注销完毕之较早者。 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之日起12个月内为锁定期。在锁定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锁定,不得转让。 预留股份的授予日在首次授予日至2013年12月31日的,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在锁定期后36个月为解锁期。在解锁期内,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激励对象可在授予日起12个月后、24个月后、36个月后分三期分别申请解锁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40%、30%和30%。 预留股份的授予日在2014年1月1日至首次授予日之后12个月内的,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在锁定期后24个月为解锁期。在解锁期内,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激励对象可在授予日起12个月后、24个月后分两期分别申请解锁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50%和50%。 在解锁期内,激励对象可在董事会确认当期达到解锁条件后,在董事会确定的解锁窗口期内对相应比例的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锁,当期未申请解锁的部分不再解锁并由公司回购注销。若解锁期内任何一期未达到解锁条件,则当期可申请解锁的相应比例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并由公司回购后注销。 6、激励对象名单及实际认购数量
注: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湖州进出口有限公司60%的股权。 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与公司于2013年5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告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激励对象名单及份额》一致。 二、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3年5月29日出具了天健验(2013)156号验资报告,审验了公司截至2013年5月27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情况,认为: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1,120,000.00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81,120,000.00元。根据贵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临时)决议和修改后章程规定,贵公司申请通过定向增发的方式向潘玉根等6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人民币普通股(A股)共计3,6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授予价格为人民币5.34元。根据贵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临时)决议和修改后章程规定,贵公司向王鑫授予限制性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授予价格为人民币5.18元。贵公司本次限制性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激励事项共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5,120,000.00元。潘玉根等7位激励对象共计应缴付出资额21,296,000.00元。经我们审验,截至2013年5月27日止,贵公司已收到潘玉根等7位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出资额21,296,000.00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人民币肆佰万元整(¥4,000,000.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7,296,000.00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注册资本人民币81,120,000.00元,实收资本人民币81,120,000.00元,已经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验,并由其于2005年7月2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大华业字(2005)第0692号)。截至2013年5月27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85,120,000.00元,累计实收资本人民币85,120,000.00元。 三、本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首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3年5月14日,预留股份授予日为2013年5月23日,本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3年6月19日。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按新股本8,512万股摊薄计算,公司2012年度每股收益为0.24元。 六、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8,472万股增加至8,512万股,导致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与控股股东为单建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87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8,472万股的33.91%。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与控股股东仍为单建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87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8,512万股的33.75%。本次授予没有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与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6月1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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