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367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公告编号:201335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解除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2013-06-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3年6月8日,接到控股股东王友林先生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截至2013年5月30日,王友林先生共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7300万股,分别质押给西部信托有限公司和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手续。 2013年6月7日,王友林先生将其质押给西部信托有限公司的有限售流通股45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82%)解除质押。 截止本公告日,王友林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7720.915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55%。本次解除质押后,王友林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中,处于质押状态的无限售条件股份数为2800万股,占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15.8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36%。 特此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6月14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