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6-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48 证券简称:北纬通信 编号:2013-015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6月14日,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许建国先生减持股份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自2009年5月19日至2013年6月14日,许建国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736,376.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8%。许建国仍持有本公司股份5,469,623.50股,占总股本的4.82%,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1.上述“本次减持”以2009年5月19日的减持时点为基准。 2.上述股份数量已根据公司2007年度至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进行除权除息处理。历次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2008年5月16日,公司200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即以公司总股本50,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元人民币现金;向全体股东以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0,400,000股增至75,600,000股。 2009年6月9日,公司200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即以公司总股本75,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本次分红派息后,公司总股本不变。 2010年5月7日,公司200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即以公司总股本75,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元人民币现金。本次分红派息后,公司总股本不变。 2011年5月4日,公司201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以公司总股本75,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7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75,600,000股增至113,400,000股。 2012年5月4日,公司201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以公司总股本113,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元人民币现金。本次分红派息后,公司总股本不变。 2013年5月15日,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以公司总股本113,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本次分红派息后,公司总股本不变。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许建国先生的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的情况。 2、许建国先生的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权益变动后,许建国先生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备查文件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六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48 证券简称:北纬通信 编号:2013-016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北纬通信 股票代码:002148 信息披露义务人:许建国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5层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13年6月1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简称“15号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无需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制度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北纬通信”或“公司”)所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纬通信所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记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所做出的任何理解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许建国 上市公司、北纬通信 指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北纬通信 4,736,376.50股的权益变动行为 报告、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许建国 性别:男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5层 其他国家永久居留权:无 在公司任职情况:1997年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公司创始人之一。曾直接参与国家“七五”“八五”攻关课题和“863”高科技研究题目,获得过中国科学院科技进步一等奖。现任公司副董事长。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个人资金需要。 二、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许建国先生持有北纬通信5,469,623.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2%,持股比例低于5%。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可能继续减少其拥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并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许建国自2009年5月19日首次减持至2013年6月14日期间,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4,736,376.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8%。本次权益变动前,许建国持有本公司10,20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00%。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许建国仍持有本公司股份5,469,623.50股,占总股本的4.82%,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1.上述“本次减持”以2009年5月19日的减持时点为基准。 2.上述股份数量已根据公司2007年度至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进行除权除息处理。历次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2008年5月16日,公司200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即以公司总股本50,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元人民币现金;向全体股东以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0,400,000股增至75,600,000股。 2009年6月9日,公司200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即以公司总股本75,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本次分红派息后,公司总股本不变。 2010年5月7日,公司200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即以公司总股本75,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元人民币现金。本次分红派息后,公司总股本不变。 2011年5月4日,公司201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以公司总股本75,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7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75,600,000股增至113,400,000股。 2012年5月4日,公司201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以公司总股本113,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元人民币现金。本次分红派息后,公司总股本不变。 2013年5月15日,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以公司总股本113,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本次分红派息后,公司总股本不变。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公司董事,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况,且最近3年未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权利限制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由于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公司董事,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4,634,718股目前为高管锁定股。 五、承诺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依法参与证券市场交易,并及时履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北纬通信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形。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本报告书文本。 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北纬通信证券部。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许建国 2013年6月14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许建国 二○一三年六月十四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