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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13-020 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13-06-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93,147,4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88%。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3年6月24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664号文核准,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并于2010年6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挂牌上市,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98,759,123股。 公司于2011年8月31日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1年半年度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同意以公司2011年6月30日总股本98,759,123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97,518,246股。 公司于2012年5月25日取得中国证监会[2012]688号《关于核准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齐舰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核准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现金对价的方式,购买自然人齐舰、刘科全合法持有的北京网御星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计100%股权,本次交易由公司向齐舰、刘科全发行股份数合计为10,043,421股,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07,561,667股。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06,448,811股,含: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93,147,460股,首次公开发行后限售股10,043,421股,高管锁定股3,257,930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王佳、实际控制人王佳和严立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2)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佳和严立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届时承诺人持有西藏天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天辰”)的股份,也不由西藏天辰收购该部分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所持西藏天辰的股份不超过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西藏天辰的股份;并及时向公司申报持有西藏天辰股份的变动情况。 2、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首次公开发行股份限售的股东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与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其股东名称与招股说明书及上市公告书中一致。 3、股东后续追加的承诺: 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本公司未来长期发展的信心,着眼于维护公司二级市场股价的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民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佳于2012年11月28日通过股票二级市场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49,501股,王佳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超计划增持;在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经核查,在限售期内,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承诺,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违规担保情况。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人名称与实际持有人名称一致。公司对上述内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3年6月24日。 2、公司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总数为93,147,4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88%。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人数为2人。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5、可能影响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实际上市流通时间和数量的有关情况的说明: (1)公司股东王佳、严立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股东王佳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77,021,772股,其中29,200,000股处于质押冻结状态。 6、公司董事会承诺:将监督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王佳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6月1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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