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0033 证券简称:新都酒店 公告编号: 2013-06-19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6-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增议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①现场会议时间为:2013年6月18日(星期二)14:45 ②网络投票时间为:2013年6月17日--2013年6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6月18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6月17日15:00至2013年6月18日15:00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春风路一号新都酒店7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聚全先生 6、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截止股权登记日(2013年6月1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数为329,402,050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329,402,050股。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28人,代表公司股份81,113,3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63%。具体情况如下: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公司股份70,154,0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0%。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统计并经公司确认,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共125人,代表公司股份10,959,3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3%。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 《关于购买惠州高尔夫球场有限公司高尔夫球场俱乐部物业的议案》。 赞成 25,247,219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00 %,反对9,204,476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88%,弃权1,110,701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所持股份45,551,000股回避表决,其所持股份不计入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天驰洪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颖 李新梅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天驰洪范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六月十八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