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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大因素阻碍基金子公司实现股权激励 2013-06-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杜志鑫
证券时报记者 杜志鑫 5月底以来,华富、财通、国泰等一批基金公司专户子公司陆续获得批文。不过公开信息显示,除了国泰基金子公司实施了股权激励之外,被寄予厚望的股权激励并未在其他基金子公司施行。 自去年年底以来,已有30多家专户子公司拿到准生证,除万家、长信和国泰基金之外,大部分基金公司未实施股权激励。 据相关人士介绍,基金公司专户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有两大阻碍,一是国资委139号文的规定——国资公司职工不能在子公司或参股企业持有股份,二是为了防范利益输送,基金公司高管难以在子公司持股。 国资委139号文成阻碍 据证券时报者广泛采访获悉,虽然目前监管机构包括新基金法都鼓励基金公司员工持股、实施股权激励,但很多基金公司专户子公司很难实施股权激励,原因就在国资委139号文。 2008年10月,国资委下发《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即国资委139号文,根据该《意见》,国企职工入股,原则上限于持有本企业股权,不得持有其所在企业出资的子企业、参股企业及本集团公司所出资其他企业的股权。国资委对此的解释是:“作出这样的规定,目的是为了发挥职工持股的作用,促进企业发展,而不仅仅是为职工寻求福利。” 资料显示,按照旧基金法和基金公司运作管理办法,正是由于大部分基金公司均为国资公司,其高管难以在下属子公司持有股权。 防范利益输送 阻碍基金公司高管在子公司持股的另一个原因就是为了防范利益输送。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的基金公司人士介绍,假设基金公司高管既在母公司任职,但是母公司无股权,但却在专户子公司持有股权,那么,相关高管就有冲动向专户子公司进行利益输送。 从目前情况来看,实施股权激励的基金公司专户子公司高管均未在母公司任职。万家基金投资总监伏爱国转投专户子公司后,辞去了万家基金投资总监职务;国泰基金副总经理转投国泰专户子公司国泰元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后,辞去了国泰基金副总经理的职务。 虽然很多基金公司专户子公司股权激励难产,但为了基金公司专户子公司业务的更好发展,很多基金公司只能通过发放高薪等方式激励员工。 据了解,目前基金公司专户子公司业务开展得如火如荼,除了业务提升很快之外,专户子公司还安排公关费、财务顾问费等费用,与专户子公司的母公司相比,机制非常灵活。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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