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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6-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90 证券简称:信邦制药 公告编号:2013-037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收购资产重大项目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5月31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司正在筹划收购资产重大项目事项,公司股票已于2013年5月31日开市起停牌 (详见公司于2013年5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2013-031号公告)。 2013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收购资产重大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筹划收购资产重大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以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动各项工作,中介机构正在开展尽职调查,制定收购资产的工作方案,待上述工作方案制定完成后,中介机构将对收购标的进行审计、评估等工作。根据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公告。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90 证券简称:信邦制药 公告编号:2013-036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3年5月21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12年末公司总股本173,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54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57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注;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9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6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6月25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13年6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3年6月2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五、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地址:贵阳市白云经济开发区信邦大道227号 咨询联系人:孔令忠 咨询电话:0851-8615900 传真电话:0851-8660280 六、备查文件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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