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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7-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蓉胜超微 股票代码:002141 编号:2013-018 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7月22日以电话、邮件和传真等方式发出,并于2013年7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不超过港币10,000,000元(折合人民币7,911,000元,折合美元1,288,000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公司")。 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13-019号公告《关于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二、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开展累计总额不超过等值3,000万美元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以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为一个业务期间。 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13-020号公告《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7月27日
股票代码:002141 股票简称:蓉胜超微 编号:2013-019 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2013年以来,公司微细漆包线产品的直接出口数量快速增长,为落实公司制订的国际化经营战略,更好地开发东南亚等周边地区市场,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不超过港币10,000,000元(折合人民币7,911,000元,折合美元1,288,000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公司")。 2.投资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香港公司的设立已获得政府商务和外汇等管理部门的批准。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主体介绍 本公司是香港公司的唯一投资主体,无其他投资主体。 三、香港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蓉胜(香港)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港币10,000元(折合人民币7,911元,折合美元1,288元),公司出资比例100%; 3.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经外汇管理部门批准,公司以自有人民币资金换汇,作为对香港公司投资的资金来源; 4.经营范围:漆包线、绝缘漆、铜材等相关产品的进出口贸易。 四、设立子公司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设立子公司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作为公司与国际市场的联络窗口,香港公司的设立是落实公司国际化经营战略的重要步骤,对促进产品销量增长、逐步扩大"蓉胜"品牌的海外知名度,及提升公司形象都具有实际意义。香港公司的设立有利于拓展公司的国际业务,加快公司的国际化进程; (2)香港公司的设立能使公司业务更贴近东南亚等地区市场,有利于促进公司与国际市场的交流与合作,及时获取国际市场的最新信息; (3)有利于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提高企业竞争力。 2.设立子公司存在的风险 香港的法律、政策体系、商业环境与内地存在较大区别,公司第一次在境外设立子公司,需要尽快熟悉并适应香港的商业和文化环境,这将给香港公司的设立与运营带来一定的风险。 在香港设立子公司是目前众多国内企业采取的通行模式,这种模式不存在政策法规方面的障碍。 除前述风险外,不存在其他重大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7月27日
股票简称:蓉胜超微 股票代码:002141 编号:2013-020 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7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和必要性 自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以来,人民币对美元、港币持续升值,汇率波动产生的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尽可能降低经营风险,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公司拟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远期结售汇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其交易原理是,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到期日外汇收入或支出发生时,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汇或售汇业务,从而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 二、远期结售汇的品种 公司的远期结售汇限于公司进出口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及港币。 三、远期结售汇的基本情况 1.拟投入资金 根据目前公司的订单周期及进出口业务的实际规模,预计未来一年远期结售汇业务累计总额不超过等值3,000万美元(包括港币)。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负责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具体办理事宜。 2.业务开展期间: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为一个业务期间。期满之后,如公司仍需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将另行公告。 3.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可能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 四、远期结售汇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远期结售汇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若远期结售汇确认书约定的远期结汇汇率低于实时汇率时,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根据公司对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调整自身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五、远期结售汇内部控制措施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公司远期结售汇内控管理制度》,该制度就公司结售汇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2.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3.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出口业务收入,远期结汇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出口业务收入预测量。 六、备查文件 1.《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独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7月2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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