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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3-041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3-07-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包括信息设备用UPS电源、工业动力用UPS电源、建筑工程电源、风能配套装置及配套产品等。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各大银行、保险、证券、税务、通信、能源、军队、政府、制造等行业领域。 2013年上半年,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团结一心,攻坚克难,贯彻立足市场、深化营销转型的经营方针,明晰公司发展战略,提高市场预测能力与应变能力,优化业务流程和资源配置,完善内部治理,持续提高经营能力,实现了公司稳定健康发展。2013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总收入39,302.63万元,同比增长7.53%,其中主营业务收入38,957.23万元,同比增长7.8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460.95万元,同比增长31.13%。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无。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无。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成辉 2013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3-038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恒盛”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7月18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3年7月29日15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也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成辉先生召集并主持。 与会董事经过充分的讨论,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2013年7月31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厦门华睿晟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机电配件及配套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资进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调整机电配件及配套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资进度。 独立董事就《关于调整“机电配件及配套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资进度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对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修订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本次调整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而实施,不存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和地点的变更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式。 同意公司本次调整超募资金项目投资进度。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机电配件及配套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资进度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3000万元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已于2013年7月17日运用自有闲置资金3000万元购买的中国建设银行厦门分行 “乾元”保本型理财产品2013年第23期。 独立董事就《关于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3000万元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3000万元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且投资额度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1、购买的短期保本理财产品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以内(即不超过贰亿玖仟万元);2、购买的短期保本理财产品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额不超过壹拾贰亿元。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对《关于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 产品的议案》发表了意见,《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运用自有闲置资金 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发表了意见。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2013年7月31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提请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3年8月16日召开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3年7月31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3-039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恒盛”或“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7月18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3年7月29日17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赖永春先生召集并主持。 与会监事经过充分的讨论,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1、公司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2、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3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机电配件及配套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资进度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进度进行的调整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有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 三、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3000万元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3000万元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 四、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公司财务状况稳健,有比较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的情况下,适当投资于短期保本型金融产品,有利于提高短期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投资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 五、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特此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3-042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投资概述 1、2013年7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厦门华睿晟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厦门华睿晟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2、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3、本次投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须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以现金方式投入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厦门华睿晟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最终名称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住所:厦门市软件园二期望海路65号北楼 法定代表人:陈成辉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通用设备制造;金属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建筑安装;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 批发和零售;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 建筑智能化;机电工程(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三、本次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目的、资金来源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出资设立子公司目的 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目的是为便于公司在针对数据中心市场开展销售经营活动,加强数据中心客户销售推广力度,公司拟投资设立厦门华睿晟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公司在全国范围内数据中心产品解决方案的销售经营活动。 2、资金来源 本次出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3、本次出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资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金额相对较小,且出资设立的子公司为公司直接持股 100%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出资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 2013-043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机电配件及配套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投资进度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情况 2009 年12月1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410 号文核准,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1,9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为27.35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3,332.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428.1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0,904.36万元,较本次上市拟募集资金超募34,148.36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天健正信验(2010)GF字第020002号验资报告验证在案。根据相关监管要求,本公司已将发行费用中的非直接相关费用335.02万元转入当期损益。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1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用于建设“机电配件及配套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78,528,100.00元增资全资子公司漳州科华新能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科华新能源”)用于建设“机电配件及配套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一)项目资金具体投资计划,如下: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3年6月30日止,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三、项目延期的原因
四、调整项目投资进度的具体内容 鉴于以上原因,公司拟调整机电配件及配套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完成日期,经公司审慎测算,调整后的项目完成日期如下:
五、未投入使用资金的投资计划 截至2013年6月30日止,尚未投入资金15,049,934.02元,加上利息收入净额2,958,664.29元,共计未投入使用资金余额18,008,598.31元。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确保该项目投入使用后对生产经营资金的必要需求,经审慎测算,公司计划使用18,008,598.31元及其日后产生的利息收入,用于该项目生产系统(生产设备及配套)建设和该项目的铺底流动资金。 六、项目投资进度调整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由于项目投资建设延期,仅延长了项目的完成时间,没有改变项目本身的投资方向,不会对公司实施上述项目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对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较小,不会损害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 七、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机电配件及配套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资进度的议案》。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机电配件及配套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资进度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进度进行的调整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有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 (三)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公司对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修订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本次调整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而实施,不存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和地点的变更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式。 (四)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意见认为:科华恒盛本次调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机电配件及配套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资进度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调整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而实施,仅延长了项目的完成时间,没有改变项目本身的投资方向,不存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和地点的变更,不会损害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综上,东北证券同意科华恒盛本次调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机电配件及配套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资进度。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保荐人关于公司调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3-045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13年8月16日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3年8月16日(星期五)上午9:00 (二)股权登记日:2013年8月14日(星期三) (三)召开地点: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马垄路457号,公司会议室。 (四)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出席对象: 1、凡2013年8月14日(星期三)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二)本次会议拟审议: 1、《关于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3000万元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2、《关于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三)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13年7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披露于2013年7月31日的《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及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3年8月15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 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3年8月15日(星期四)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邮寄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马垄路457号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361008 传真:0592-5162162 四、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董超 王晶晶 联系电话:0592-5160516 特此通知。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7月31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3-046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 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利用不超过人民币贰亿玖仟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短期保本理财产品投资。现就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流动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保本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额度 投资额度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购买的短期保本理财产品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以内(即不超过贰亿玖仟万元)。 2、购买的短期保本理财产品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额不超过壹拾贰亿元。 (三)投资品种 公司运用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短期的保本理财产品。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 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五)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短期保本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六)决策程序 本次购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原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失效。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短期保本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的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通过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内控制度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内控制度较为完善,内控措施和制度健全,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 五、监事会发表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公司财务状况稳健,有比较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的情况下,适当投资于短期保本型金融产品,有利于提高短期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投资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7月3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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