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8-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3-036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湖南涟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涟邵建工”)向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 按照相关规定,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湖南涟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01年8月14日 3、法定代表人:李萍丰 4、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5、营业范围:矿山工程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三级;隧道工程专业承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总承包;公路工程专业承包(以上所有经营范围均以资质证书为准);控制测量、测绘(限测绘工程院经营);煤炭行业工程和建筑工程设计(限设计院经营);机助制图,GIS数据采集与制作;技术咨询,软件开发;建筑材料销售。(以上项目不含专营专控及限制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经营的办理许可或资质后,方可经营) 。 6、与公司关系:涟邵建工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7%的股权。 7、涟邵建工的产权关系如下: ■ 8、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该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拟授权公司经营班子与银行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担保有效期自签订协议之日起。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涟邵建工的资质齐全且等级高,在矿山建设领域有较丰富的地采施工经验及较高的知名度,其财务状况稳定,偿债能力较强。该次担保事项有利于涟邵建工的长远发展,满足其生产及流动资金的需要,公司持有涟邵建工67%的股权,对其有较强的控制力,担保风险可控;且本次涟邵建工的其他股东按其所持比例提供相应担保,确保本次担保公平、对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董事会同意该次担保事项,并拟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仍在履行的担保总额为7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81%。上述担保金额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等情况。公司与授信银行签订新的担保合同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2.7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40%。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3-037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定于2013年8月21日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2013年8月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8月21日(星期三)下午14: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方式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8月15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7、会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49号津滨腾越大厦北塔21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2013年8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3-035) 2、《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2013年8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13-036)。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登记时间: 2013年8月21日 下午13:30-13:45; 4、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49号津滨腾越大厦北塔21层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5、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敏贤、郑少娟 联系电话:020-38031687 传 真:020-38092800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49号津滨腾越大厦北塔21层 邮 编:510623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五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在下述授权范围内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盖章/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3-035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2013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五次会议于2013年7月26日以书面送达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 本次会议于2013年8月5日上午9:30于公司北塔21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独立董事胡玉明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炳旭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及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内容如下: ■ ■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2013年8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13-036)。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2013年8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3-037)。 三、备查文件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五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