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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8-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87 证券简称:广百股份 公告编号:2013-026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二、 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3年8月3日上午9:30; (二)召开地点:广州市西湖路12号十一楼公司第一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四)召集人: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黄永志先生; (六)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全文刊登在2013年7月19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七)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 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共计4人,代表股份217,970,581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63.65%。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 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王华俊先生和郑定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累积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王华俊:同意217,970,5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郑定全:同意217,970,5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五、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 (二)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 备查文件 (一)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187 证券简称:广百股份 公告编号:2013-027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3年8月3日上午11:00时,在广东省广州市西湖路12号十一楼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7月31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八名,独立董事谢康先生因外出公干委托独立董事王学琛先生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第一项议题由董事总经理黄永志先生主持,第二项议题由董事长王华俊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王华俊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各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以下5名董事组成: 主任委员:王华俊 委员:张蕴坚、黄永志、郑定全、谢康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以下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 主任委员:谢康 委员:郑定全、王学琛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以下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 主任委员:葛芸 委员:冼家雄、王学琛 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组成人员不变。 特此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五日 附件: 王华俊先生简历 王华俊先生:中国国籍,1961年5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广州市政府办公厅秘书处、综合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广州市商委商业网点建设处副处长、处长,广州市商业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广州市经贸委副主任、党委委员,广州新华出版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广州百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本公司董事、董事长。由于王华俊先生担任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党委书记,与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王华俊先生与上市公司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华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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