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8-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601313 股票简称:江南嘉捷 编号:2013-036号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无 ● 本次会议召开前是否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无 ●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3年8月5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8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二)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该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集人: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金志峰先生 (五)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六)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人数以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情况如下:
2、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李守林、陈大雄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高志英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管人员全部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本公司股份的议案》,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1.1 回购股份的方式; 表决情况如下:
1.2 回购股份的用途; 表决情况如下:
1.3 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表决情况如下:
1.4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表决情况如下:
1.5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表决情况如下:
1.6回购股份的期限; 表决情况如下:
1.7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情况如下: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经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斯亮、臧欣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六日 股票代码:601313 股票简称:江南嘉捷 编号:2013-037号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债权人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相关议案已经2013年8月5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2013年8月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将以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8.5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进行回购,如果按8.5元/股计算,预计可回购2,941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7.0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回购股份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占公司已发行的总股本的数量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13年8月6日至2013年9月20日,每日9:30—11:00、13:00—16: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唯新路28号 联系人:邹克雷、包燕 邮政编码:215122 联系电话:0512-62741520 传真号码:0512-62860300 3、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六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