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3-08-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简介 ■ ■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公司一方面扩大合作,加快国际化发展步伐,加大LED产业链一体化布局;另一方面不断技术创新,提升公司自身技术,优化产品结构,巩固自有知识产权保护,严格管理,规范运作。 报告期内,公司LED芯片主营业务需求旺盛,公司不仅积极开满设备,而且充分发挥自身技术优势,努力提高设备的有效运转效率,改善产品结构,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目前,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MOCVD设备已超130台处于满产状态,随着公司技术的进一步提升,产能会进一步释放,规模效应也会得到进一步体现。 面对LED旺盛的市场需求,公司决定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启动芜湖光电产业化(二期)项目,其中,三安集团将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总数的10%。目前,该募集资金事项申报材料已基本制作完成,将尽快申报。另,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新购买国际先进的20台单腔机或者5台四腔连体机氮化镓MOCVD设备及扩充部分LED芯片产线,厦门市政府及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给予单腔54片机型(折算成2寸)按每台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补贴,或216片(折算成2寸)四腔连体机型按每台2,000万元人民币给予补贴。 报告期内,为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公司决定由全资子公司Lightera Corporation以自有货币资金2,200万美元收购美国Luminus Devices, Inc. 100%股权。通过本次收购,不仅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LED外延和芯片的核心技术和渠道,进入全球LED外延片和芯片核心专利技术授权网络,通过与国际LED大厂进行专利交叉授权、合作研发等方式,与全球主要的LED厂商保持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成为国际大厂供应商,进一步扩大国际市场销售规模;而且更有利于进一步加大公司整体产业布局,提升LED应用领域市场核心竞争力,延伸应用产品领域,拥有了LED应用产品销售渠道,与国内LED企业实现差异化竞争,为公司LED整体产业战略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逐步实现公司LED整体产业发展的目标。 报告期内,为支持日芯光伏的发展,公司决定以自有货币资金480万美元(含税)受让EMCORE Corporation持有的日芯光伏40%股权,本次股权受让实施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日芯光伏100%股权。为顺应国家光伏产业规划,推进光伏发电并网,扩大市场份额,扩宽销售渠道,增强公司利润,决定日芯光伏以货币资金人民币 20,000万元在青海省设立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光伏并网发电电站及相关发电模组销售等业务。报告期内,日芯光伏已生产了一批高倍聚光太阳发电系统,以保证该太阳能电站的顺利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67,422.43万元、营业利润39,467.65万元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284.47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销售收入增长了22.13%、营业利润增长了16.1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了0.70%。 (2)主营业务分行业经营情况分析 单位:元 ■ (3)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 2、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33.47%,主要是由于LED照明需求旺盛,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芜湖(一期)设备103台MOCVD除研发机台外,其余基本满产,致公司销售收入和主营业务利润有较大幅度增加。 3、经营计划 2013年上半年,公司根据发展目标,公司较好的完成了各项任务。下半年,将继续围绕公司发展目标开展工作,计划如下: ①提高芜湖光电产业化(一期)项目设备的运转效率,降低成本,积极提升公司产品销售利润率,确保公司销售收入及利润稳步增长;抓紧厦门市三安光电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尽早投产运行,满足日益旺盛的市场需求;同时,继续推进芜湖光电产业化项目建设,进一步巩固公司行业地位,继续强化公司在全球光电领域的综合竞争力; ②进一步降低高倍聚光太阳能发电系统生产成本,逐步提升销售利润率,为公司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 ③尽快实施完成公司参股台湾璨圆光电和收购美国流明股权事项,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质量,改善产品结构,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 ④进一步调整公司销售客户结构,积极开发新的应用领域,促进设备生产高附加值产品,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⑤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积极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保障公司利益最大化; ⑥继续围绕公司的发展目标,做强做大LED产业,加快国际化发展步伐,加大LED产业链一体化布局; ⑦加强公司自有专利技术申请和保护,加强管理,完善内部控制,优化生产工艺,抓好关键控制点,降低成本,提升产品利润点,树立品牌,确保公司利益最大化。 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以前年度募集的资金已于2012年底使用完毕,具体有关内容详见公司2013年3月22日公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募投项目本期实现的效益在本次定期报告“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中有体现。 5、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单位:万元 ■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1) 安徽三安科技有限公司系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LED照明器件及LED外延片、芯片的销售。于2013年2月5日在芜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该公司自设立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 淮南三科贸易有限公司系日芯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太阳能光伏设备和系统、电子产品等销售业务。于2013年1月30日在淮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该公司自设立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3) 青海日芯能源有限公司系日芯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太阳能相关产品的研究、开发业务。于2013年7月4日在海西州格尔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该公司自设立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林秀成 二○一三年八月五日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2013-041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3年8月4日下午2点在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1721-1725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已于2012年7月30日以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秀成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和全文》的议案; 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截至2013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截至2013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3年8月21日召开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五日
证券代码:600703 证券简称:三安光电 公告编号:临2013-042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8月21日(星期三) ●股权登记日:2013年8月16日(星期五)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定于2013年8月21日上午9点30分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1721-1725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审议公司《截至2013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13年8月1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授权委托书附后)。 四、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股票帐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办理登记手续;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13年8月21日前与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有关人员联系办理登记手续,可通过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雪炭 联系电话:(0592)5937117 五、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五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13年8月21日召开的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全权代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2013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2013-043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 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实施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由15.82元/股调整为15.62元/股。 ●实施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由不超过20,860万股(含20,860万股)调整为不超过21,130万股(含21,130万股)。 根据本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2年年末总股本1,444,013,7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288,802,755.20元。 按照2013年7月9日公司公告的《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2013年7月12日为本次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2013年7月15日为除息日,2013年7月19日为现金红利发放日。目前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成。 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议案,根据该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2013年5月28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15.82元/股(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本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对发行数量和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0,860万股(含20,860万股)。若本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对发行数量和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 因此,201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将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本次调整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由15.82元/股调整为15.62元/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由不超过20,860万股(含20,860万股)调整为不超过21,130万股(含21,130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无变化。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再次发生除权、除息事项,董事会将按有关规定再次调整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五日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2013-044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2年8月4日下午4点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已于2013年7月30日以电话、传真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柯永瑞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和全文》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和《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13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客观公正、真实可靠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2013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并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未发现参与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工作人员和其他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五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