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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 2013-060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13-08-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股东东方信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信隆")的通知,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解除质押情况如下: 东方信隆将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合计24,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43%)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原质权人为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解除质押日期为2013年8月1日。 截至本公告日,东方信隆持有的公司股份为85,062,7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35%),累计已质押的股份数为28,822,7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83%)。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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