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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8-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28 证券简称:国元证券 公告编号:2013-052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2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8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的董事15人,实际表决的董事1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于2013年8月22日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朱楚恒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会议具体事项详见《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8月6日
证券代码:000728 证券简称:国元证券 公告编号:2013-053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13年8月22日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系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股权登记日:2013年8月15日(星期四)。 4、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8月22日(星期四)09:30时。 5、会议召开方式及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6、会议出席对象: (1) 截止2013年8月15日(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邀请的其他人员等。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合肥市寿春路179号国元大厦1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合法、完备。具体如下: 1、审议《关于朱楚恒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本次议案属于普通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的相关内容已于2013年8月6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13年8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办理登记。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出席会议资格。 2、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 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 (2) 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 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 (4) 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参加现场会议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请见本通知附件。 四、其他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志刚、郭德明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30001 联系电话:0551-62207323 传真号码:0551-62207322 2、本次现场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时参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六日 附件: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 注:1、在表决意见相应栏填写,“赞成”划“√”,“反对”划“×”,“弃权”划“O”; 2、未填、错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2013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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