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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8-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3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8月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168,987,0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0.94%,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现场见证。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茅惠新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68,987,08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8月5日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4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8月5日收到公司监事高赟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高赟女士因个人原因请求辞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因高赟女士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少于法定人数,高赟女士的监事职务需履行至新的监事选举产生之日。公司将依照相关规定选举新任监事。 公司监事会对高赟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工作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一三年八月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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