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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98 证券简称:沈阳化工 公告编号:2013-038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 2013-08-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于2013年7月9日开始停牌,本公司原承诺争取最晚将在2013年8月8日前复牌,鉴于相关工作尚未全部完成,为防止本公司股价产生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现经申请继续停牌,最晚将在2013年10月8日前按照26号格式准则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星集团")。 (二)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内容 本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购买蓝星集团下属子公司的相关资产,具体方案以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并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公告的重组方案为准。 二、本公司在停牌期间做的工作 自本公司股票停牌以来,本公司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工作,相关中介机构相继进场开展了尽职调查工作,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资产范围、程序、方案等进行了商讨、论证。同时,本公司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每周披露一次该事项进展公告。此外,按照相关规则,本公司还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报,并对其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仍在进行中。 三、延期复牌的原因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资产范围较广、程序较复杂,方案的商讨、论证、完善工作尚未完成,有关各方仍需进一步研究、完善重组方案并进行沟通协调。同时,本次重组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还需要一段时间,且与国务院国资委的沟通工作也在进行中。因此,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股价异常波动,本公司特申请延期复牌。 四、承诺 本公司承诺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在上述期限内若本公司仍未能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事项,本公司将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并复牌,同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必要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停牌期间,本公司将充分关注该事项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相关事项确定后,本公司将及时公告并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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