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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43 证券简称:华远地产 编号:临2013-027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08-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13年8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十九次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同意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置业")通过西安文化产权交易中心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西安曲江大明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明宫公司")收购两家项目公司西安唐明宫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明宫公司")和西安骏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华公司")100%股权及债权。总收购价格为1,019,209,600.00 元,其中,唐明宫公司股权转让款114,711,000.00元,骏华公司股权转让款23,130,661.97元;唐明宫公司债权转让款642,681,735.45元,骏华公司债权转让款238,686,202.58元。 同意在完成唐明宫公司股权收购后,华远置业将唐明宫公司49%的股权以56,208,390元的价格转让给上海歌斐星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歌斐星舟"),华远置业将与歌斐星舟合作开发唐明宫公司所持有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唐明宫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持有位于西安市未央区辛家庙东二环路东侧地块,面积为238.087亩(约158,724.9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商业、教育用地,地上建筑面积约476,175平方米。骏华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持有位于未央区辛家庙东二环路东侧地块,面积为80.416亩(约53,610.4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地上建筑面积约166,192平方米(具体规划指标以唐明宫公司和骏华公司与土地部门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本次交易可为本公司增加约21万平方米土地储备,规划地上建筑面积约64万平方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八月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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