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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13-050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并再质押及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2013-08-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8月15日,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李卫国先生通知,获悉: 1、李卫国先生质押给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国支行的100,000,000股本公司股份(高管锁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11%)已于2013年8月15日解除质押,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股权质押登记相关手续。 2、李卫国先生将其持有的100,000,000股本公司股份(高管锁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11%)质押给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国支行,为公司向质权人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上述质押已于2013年8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相关登记手续,质押期限从2013年8月15日起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解除质押日止。 3、李卫国先生将其持有的3,000,000股本公司股份(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7%)与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为期368天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上述质押于2013年8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手续;此次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初始交易日为2013年8月16日,购回交易日为2014年8月18日,质押期间该股份不能转让。 截至公告披露日,李卫国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31,991,8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42%,其此次质押的所持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98%,累计质押所持公司股份为10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15%,占其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81.07%。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1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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