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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8-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简称:大智慧 证券代码:601519 编号:临2013-038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13年8月1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表决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在原有的经营范围中增加“证券投资咨询”,暨在《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中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修改,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8月17日
证券简称:大智慧 证券代码:601519 编号:临2013-039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经营范围的议案》,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在原有的经营范围中增加“证券投资咨询”,暨在《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中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修改,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本议案已经2013年8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待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变更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8月17日
证券简称:大智慧 证券代码:601519 编号:临2013-040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不提供网络投票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9月3日(星期二)上午9:30 (四)会议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五)会议地点:上海金科路1800号东郊宾馆东楼4楼浦江厅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经营范围的议案》; 以上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二、会议出席对象 (一)凡2013年8月2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三、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凭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2)个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号码:021-33848922)。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4)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 邮编:200127 电话:021-20219261 传真:021-33848922 联系人:张龙、王艳娜 (5)登记时间: 2013年8月30日、2013年9月2日,每日的9:30—11:30、13:30—17:00。 四、其他事项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五、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8月17日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对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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