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3年8月17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8-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简称:大智慧 证券代码:601519 编号:临2013-038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13年8月1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表决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在原有的经营范围中增加“证券投资咨询”,暨在《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中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修改,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8月17日

    

    

证券简称:大智慧 证券代码:601519 编号:临2013-039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经营范围的议案》,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在原有的经营范围中增加“证券投资咨询”,暨在《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中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修改,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章节条款原文内容修订后内容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计算机软件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互联网证券期货讯息类视听节目,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零售,网络测试、网络运行维护,房地产咨询(不得从事经纪),会议服务、创意服务、动漫设计,设计、制作各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网络科技(不得从事科技中介),投资咨询,企业策划设计,电视节目制作、发行。(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本议案已经2013年8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待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变更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8月17日

    

    

证券简称:大智慧 证券代码:601519 编号:临2013-040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不提供网络投票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9月3日(星期二)上午9:30

(四)会议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五)会议地点:上海金科路1800号东郊宾馆东楼4楼浦江厅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经营范围的议案》;

以上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二、会议出席对象

(一)凡2013年8月2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三、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凭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2)个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号码:021-33848922)。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4)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

邮编:200127 电话:021-20219261

传真:021-33848922

联系人:张龙、王艳娜

(5)登记时间:

2013年8月30日、2013年9月2日,每日的9:30—11:30、13:30—17:00。

四、其他事项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五、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8月17日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对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序号议案内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经营范围的议案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第A001版:头 版(今日56版)
   第A002版:聚焦光大证券8·16乌龙指事件
   第A003版:聚焦光大证券8·16乌龙指事件
   第A004版:酒店式公寓的投资真相
   第A005版:要 闻
   第A006版:百姓头条
   第A007版:调 查
   第A008版:财苑社区
   第A009版:财 技
   第A010版:股 吧
   第A011版:故 事
   第A012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信息披露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2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第B041版:信息披露
   第B042版:信息披露
   第B043版:信息披露
   第B044版:信息披露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8-17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