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房地产 公告编号:2013-27 中房重实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情况公告 2013-08-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进展情况 2010年12月1日,中房重实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沙中住兆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嘉公司")由于合同纠纷(案由具体情况已于2011年1月14日披露)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湖南高院")起诉湖南华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名:湖南华夏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科技")。兆嘉公司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华夏科技向兆嘉公司支付赔偿金4963.31069万元,违约金人民币4963.31069万元;2、请求判令华夏科技赔偿兆嘉公司因其违约给兆嘉公司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人民币2329万元;3、请求判令由华夏科技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2011年3月8日,华夏科技向湖南高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请求将案件移送至长沙中院审理。2011年3月24日,湖南高院裁定该案移送长沙中院管辖。2011年4月11日,兆嘉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湖南高院裁定,指定湖南高院审理。2011年6月7日,最高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2011年12月7日,长沙中院发出《受理通知书》,正式将立案手续办理完毕。 2012年2月8日,华夏科技就此案提出反诉,请求判令兆嘉公司向华夏科技支付欠款、资金占用费和违约金9998万元,并承担受理费等所有相关诉讼费用。兆嘉公司已于2012年4月23日收到长沙中院寄出的《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 上述事项我公司已于2011年1月14日、2012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披露。 2013年8月15日,我公司收到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长中民征初字第0782号民事判决书,对上述案件判决如下:1、兆嘉公司支付华夏科技欠款2381.2万元;2、兆嘉公司支付华夏科技违约金5291.03万元,上述两项合计7672.23万元;3、第三人中住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中住地产")对兆嘉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驳回兆嘉公司诉讼请求;5、驳回华夏科技其它诉讼请求。本案诉讼费由兆嘉公司承担654,581元,兆嘉公司与中住地产共同承担207,838元,华夏科技承担63,012元。 针对上述判决,我公司将尽快提出上诉。 二、除上述诉讼事项外,公司无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它诉讼。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根据上述诉讼事项一审判决结果,预计将增加兆嘉公司土地成本约2381万元,将减少我公司本期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约4232万元(我公司持有兆嘉公司80%股权)。 我公司将尽快提出上诉,上诉的判决结果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披露,特此公告。 中房重实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十六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