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市场 公告编号:2013-035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3-08-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受国际经济复苏进程减缓、原材料价格波动、生产成本增加等诸多因素影响,当地纺织产业经济持续不景气。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公司坚持贯彻落实年初既定的经营目标和工作思路,以稳中求进的工作作风,努力拓展经营,不断强化管理,主要经济指标均比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 (1)主营业务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总体向好,各项经济指标运行态势良好,资产质量保持优良,业务发展以及盈利水平协调。其中: 电力、热能,受化纤行业宏观环境疲软的影响,本期外供汽电量比去年同期下降,可确认的营业收入相应减少;本期原煤价格比去年同期下降且幅度较大,营业成本相应减少,毛利率同比增长。 房地产,本期“春之声商业广场”交房量较上年同期增长,可确认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相应增加;由于“春之声商业广场”单位成本偏高,毛利率同比下降。 营业房出租,本期提高部分营业房租赁单价,可确认的营业收入相应增加,毛利率同比增长。 公司回顾总结前期披露的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进展情况 ①全年预算完成情况 2013年全年营业总收入预算不低于100,000万元,上半年已完成营业收入58,573.89万元,约占全年营业总收入预算的58.57%。 ②实施市场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建设进度 经2013年1月17日召开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将实施市场提升改造一期工程项目建设,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7.06万平方米,投资总额约8.14亿元人民币。根据市场情况或项目实际情况,公司将通过成立项目公司或合资合作方式进行开发。 报告期内,公司以17,057.27万元拍得该项目建设土地。宗地位置及规划指标概况如下:
注:该地块的产权不得分割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纺织城公司,并通过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方式,积极寻找战略合作方共同开发该项目,以期充分利用人才、技术资源优势,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力资源成本,降低项目的开发建设成本,增强项目的抗风险能力,提高项目的成功率和收益率。 公司先后引入苏州东方九久实业有限公司、德尔集团有限公司,合作方经过更深入的市场调研及分析,并广泛征集纺织商户及业内专业人士意见,一致认为该项目地块规划条件为不可分割,不能充分体现资产价值,将不利于项目的成功运作。 报告期内,纺织城公司就上述情况向政府提出变更用地规划条件的申请。 2013年7月完成项目用地规划条件的变更。变更前,该地块的产权不得分割销售;变更后,该地块建筑面积的30%不得分割销售。此次变更增加项目土地取得成本至27,188.26万元,预计投资总额将增加至9.5亿元人民币左右。 目前正抓紧进行项目立项、消防审批等前期工作,预计2013年度正式开工。 ③盘活存量土地资产,实施房产滚动开发战略 结合宏观经济形势以及盛泽城市发展规划,公司积极与政府沟通,盘活存量土地资源,优化资源配置。报告期内通过政府回购形式盘活未能符合项目开发要求的闲置土地资源11.01万平方米,其中:工业用地8.68万平方米,住宅用地2.33万平方米。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强房产业务的政策研究、市场分析、内控管理,完善专业人才引进机制,为下一步实施房产滚动开发战略奠定良好的基础。 ④探索利用清洁能源供热电的新途径 报告期内,在巩固发展热电业务的基础上,公司着手开展燃煤供热锅炉改造、天燃气联合循环发电供热等热电项目的考察、调研,积极应对日趋增加的环保压力。 ⑤强化油田的生产管理,努力提高出油产量 公司油田业务面临着油井设施老化、运营环境恶劣、经营亏损等不利因素的困扰。报告期内公司重新调整华都石油公司管理团队,在理顺油田生产秩序,强化生产管理,设法提高原油产量,控制成本费用上开展工作,以尽量减小油田原油产量的自然递减率,减少公司经营亏损。 (2)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单位:元
(3)投资状况分析 ①对外股权投资情况
注:1 本期公司出资746.80万元受让东方英塔18.67%股权,持股比例从28%增加至46.67%。 2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实际出资6,630.00万元,持有纺织城公司51%股权。 ②委托理财情况 单位:万元
③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2013年半年度,公司完成营业收入58,573.89万元,同比增长38.35%;实现利润总额16,612.76万元,同比增长50.0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570.07万元,同比增长50.04%,为全面完成全年工作任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无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与上年相比本期新增合并单位1家,原因为本期新设立子公司江苏盛泽东方纺织城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2013年1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江苏盛泽东方纺织城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以现金出资方式在盛泽设立江苏盛泽东方纺织城发展有限公司,公司持有100%股权。公司201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江苏盛泽东方纺织城发展有限公司49%股权的议案》。公司将江苏盛泽东方纺织城发展有限公司49%的股权转让给苏州东方九久实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占51%股权,苏州东方九久实业有限公司占49%股权。报告期内完成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江苏盛泽东方纺织城发展有限公司于2013年2月25日成立,并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计高雄 二○一三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市场 公告编号:2013-033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3年8月5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3年8月15日上午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计高雄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于2013年8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3-035)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艺龙商区房地产回购补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盛泽镇政府”)与本公司签署《协议书》,以评估价人民币6,986.03万元作为回购对价,收回本公司位于盛泽镇艺龙商区的房地产。回购款在签订协议书后三年内付清。未支付回购款前,盛泽镇政府从第一年起参照该商区原收入水平每年向公司支付补偿款人民币280万元。 本次回购系盛泽镇政府城市开发规划调整,调整后艺龙商区地块将不再作为东方丝绸市场纺织品经营用地,不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回购事项完成后,公司在该区域无投资性房地产。 本次回购有利于改善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同时也有利于公司集中精力经营市场核心区域,对公司业务连续性、管理层稳定性无影响。回购产生的损益公司将在年度内予以一次性确认,预计影响本年度利润总额增加1,612.42万元。盛泽镇政府根据协议每年向公司支付的280万元补偿款,公司在收到补偿款的当期确认损益。 本议案已获独立董事事先认可,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艺龙商区房地产回购补偿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36)于2013年8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决定于2013年9月5日(星期四)下午2:00在公司七楼会议室采用现场表决方式召开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向全体股东发出《关于召开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关于召开 201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3-037)于2013年8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艺龙商区房地产回购补偿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市场 公告编号:2013-034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3年8月5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3年8月15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监事会采用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兴祥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3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监事会对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市场 公告编号:2013-037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召开的股东大会是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公司于2013年8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13年9月5日(星期四)召开公司 201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3年9月5日(星期四)下午 2:00 开始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6、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9月2日(星期一),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江苏省吴江市盛泽镇市场路丝绸股份大厦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案名称: 1、《关于公司艺龙商区房地产回购补偿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内容,已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详见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3-033)、《关于公司艺龙商区房地产回购补偿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36)。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出席者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3年9月3日(星期二),上午 9:00-11:00,下午 2:00-4:00 。 3、登记地点:江苏省吴江市盛泽镇市场路丝绸股份大厦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其它事项 1、会议召开时间、费用:会议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会务常设联系人:范佳健,电话号码:0512—63573480,传真号码:0512—63552272,电子邮箱:cesm2000@126.com。 公司地址:江苏省吴江市盛泽镇市场路丝绸股份大厦,邮政编码:215228。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五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本单位(个人)意见代理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号码: 委托日期:2013年 月 日 说明: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市场 公告编号:2013-036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艺龙商区房地产 回购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3年8月15日在盛泽镇与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盛泽镇政府”)签署《协议书》。根据协议,盛泽镇政府以评估价人民币6,986.03万元作为回购对价,收回本公司位于盛泽镇艺龙商区的房地产。回购款在签订协议书后三年内付清。未支付回购款前,盛泽镇政府从第一年起参照该商区原收入水平每年向公司支付补偿款人民币280万元。 2、公司2013年7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政府有偿收回艺龙商区房地产的议案》。本公司服从相关规划调整意见,同意盛泽镇政府以评估价作为回购对价,收回公司艺龙商区房地产。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选聘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对该房地产进行评估后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于2013年7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3-029)。 2013年8月15日,公司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艺龙商区房地产回购补偿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出具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对方是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人民政府。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1)标的资产系公司位于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艺龙商区房地产,东至走道,南临东方中路,西邻盛泽大道,北靠小桃园。 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21,022.70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证号为[吴国用(2008)第02017028号],登记时间为2008年9月18日,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用途为商业,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47年6月24日。 房屋建筑总面积为9,460.24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的证号为[吴房权证盛泽字第02020856号],登记时间为2008年9月4日,涉及房产共24幢,其中3幢为二层建筑物,21幢为1层建筑物,设计用途为非居住房,所有建筑物均为混合结构,层高约3.5米。 (2)标的资产系公司作为纺织面料市场进行出租,采用短租模式经营。由于艺龙商区位于东方丝绸市场纺织品交易的边缘区域,且商区内相关配套设施不完备,一直未能形成纺织品交易规模气候,平均租金单价较低,效益不甚理想。因盛泽镇政府拟回购该商区所在的房地产,2013年起原租赁合同到期后均已不再续租,目前处于闲置状态。 标的资产前三年的经营情况如下:
(3)截至2013年8月,标的资产的账面原值为6,668.30万元,累计折旧为1,294.69万元,账面净值为5,373.61万元,评估价值为6,986.03万元。 2、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3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中同华评报字(2013)第340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1)评估方法: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比较法和收益还原法对标的资产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 由于委估对象区域内类似房地产的交易相对活跃,有较多的可比案例,根据评估对象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经过研究,通过采取市场比较法和收益还原法,求取评估对象的房地产的市场销售价格。 (2)评估结论确定的方法:经综合分析,市场比较法更能反映该房屋的市场现实状况,而收益还原法是对委估对象未来收益的一种预测,受到宏观环境的影响较大,不确定性更多,综合分析确定取市场比较法的结果为评估值。 (3)评估结论:经评估,于评估基准日2013年6月30日,标的资产的市场价值在符合使用管制要求前提下、采用市场比较法的评估结果为6,986.03万元,企业申报的账面净值为5,409.18万元,评估增值1,576.85万元,增值率为29.15%。评估结果见下表: 资产估价结果汇总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董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是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评估公司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资产评估机构的选聘合理、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资产评估方法适当、评估假设前提和评估结论合理。 3、本次回购事项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人员安置等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盛泽镇政府同意以2013年6月30日作为估价基准日,对公司艺龙商区房地产进行评估,评估价为:人民币6,986.03万元,同意按该评估价进行回购。 2、在签订协议书后三年内付清全部回购款。在未支付回购款前,盛泽镇政府从第一年起参照该商区原收入水平每年向公司支付补偿款人民币280万元。 3、本协议签订后,公司交付有关该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产权证,并协助办理好土地及房屋的收回及注销手续。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盛泽镇政府对东方丝绸市场转型升级的发展规划,在东方丝绸市场核心区域将开发建设东方国际纺织城项目,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为215亩,分期开发建设。其中首期规划面积约78亩地块已于2012年12月推出,公司子公司江苏盛泽东方纺织城发展有限公司竞得该项目地块并已开始实施建设。 本次回购系盛泽镇政府城市开发规划调整,调整后艺龙商区地块将不再作为东方丝绸市场纺织品经营用地,不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回购事项完成后,公司在该区域无投资性房地产。 本次回购有利于改善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同时也有利于公司集中精力经营市场核心区域,对公司业务连续性、管理层稳定性无影响。回购产生的损益公司将在年度内予以一次性确认,预计影响本年度利润总额增加1,612.42万元。盛泽镇政府根据协议每年向公司支付的280万元补偿款,公司在收到补偿款的当期确认损益。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此次交易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其在程序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协议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回购补偿价格在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上协商确定,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五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五届三十次董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艺龙商区房地产回购补偿的独立意见》; 4、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同华评报字(2013)第340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5、公司与盛泽镇政府签署的《协议书》。 特此公告。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十五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