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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17 证券简称:*ST济柴 公告编号:2013-028 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8-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3年8月16日 2、召开地点:中油商务酒店四楼会议室(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棋盘街46号)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总经理贾胜军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172,528,7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00%。 2、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3、本公司聘请的山东博翰源律师事务所王波涛、郭永强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72,528,7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因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总厂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 同意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东博翰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波涛、郭永强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全文详见2013年8月17日巨潮资讯网站)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博翰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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